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观山湖区强化2014年经济运行监测和重大项目统筹调度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观府办发〔2014〕29号)

索引 号: 000014349/2020-4061478 成文日期: 2014-03-13
文 号: 2014031350078 发布时间: 2014-03-13 16:34
发布机构: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观山湖区强化2014年经济运行监测和

  重大项目统筹调度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观府办发〔2014〕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观山湖区强化2014年经济运行监测和重大项目统筹调度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观山湖区政府办

  2014年3月10日

  观山湖区强化2014年经济运行监测和重大项目统筹调度机制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2014年经济运行监测和重大项目统筹调度机制的通知》(筑府办函〔2014〕12号)文件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为做好月度经济运行监测和重大项目统筹调度工作,实现对全区经济运行情况、重大项目的适时监控,增强经济工作的预判性,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促进我区经济快速发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经济运行和重大项目推进调度机制

  (一)调度时间(以下时间可视情况适时调整)

  经济运行调度(含重大项目调度):每月15日。

  (二)调度范围(以下调度内容可视情况进行调整增加)

  1.经济运行调度(上月完成情况和本月预计情况):①全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②全区2014年建设项目推进及固投完成情况;③全区规模以上(500万元口径)工业企业,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电量;④全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⑤全区财政收支情况;⑥全区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重点房地产法人企业;⑦其他需要调度的指标。

  2.重大项目调度(本月预计完成情况):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涉及我区的重要经济工作,我区列为2014年省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中关村贵阳科技园的其他涉及我区的建设项目,市委、市政府新增的涉及我区的重要经济工作内容和项目。

  (三)调度运作方式

  1.经济运行调度:①各职能部门根据所调度的内容建立部门信息分类平台,负责收集、整理、汇总企业平台公司及各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行业汇总分析(见附件6-10,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信息报送指标)。②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统计、财政、生态、商务、住建等综合部门,对各职能部门收集的调度数据和行业汇总分析材料,形成综合报告报区政府。

  2.重大项目调度:①各重要经济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区直责任单位(部门)按要求填报(见附件2-5),并将本部门调度和收集的重要经济工作和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包括形象进度、完成投资、到位资金、前期手续办理情况、下月推进计划、存在困难和问题、拟采取的措施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于每月12日前提交区发展和改革局梳理汇总(双月须增加提供项目现场图片及每两个月的比对情况)。②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区督办督查局对重要经济工作和重大项目进行现场抽查或巡查,收集核实整理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③区发展和改革局综合对重大项目的跟踪调度情况,形成汇总报告报区政府。

  (四)调度会议

  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定期召开综合调度分析会,涉及调度内容的相关区政府分管领导、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农村社区分管负责人和参加。调度会听取区直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对本行业经济运行情况,重要经济工作和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听取区发展和改革局和区统计局关于月度经济运行情况的汇报;对各责任单位提出的需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帮助解决的重点问题进行研究,及时协调解决;对涉及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报区委、区政府确定;形成调度综合报告。

  二、完善经济运行和重大项目统筹调度制度

  (一)领导牵头制度

  对辖区内重要经济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实行区级领导包抓制度,由牵头领导、责任单位(部门)、联络服务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工作,实行定点定人推进服务。

  (二)分级调度制度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每月进行重点调度,分管副区长每月进行分口调度。区直相关部门(单位)负责本行业重要工作、重大项目的日常调度工作,采取局长办公会议、部门联席会、现场办公会等方式进行定期调度。

  (三)信息报送制度

  区直相关部门(单位)要明确固定的信息联络员,按照信息报送要求,将经济运行情况每月10日前报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卢静,联系电话:4858619,邮箱:294499076@qq.com);将重要经济工作和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每月12日前报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徐瑜,联系电话:4858619,邮箱:563710028@qq.com),逢双月须报送重要经济工作和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的即时现场照片。每月底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对经济运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信息收集、汇总、编发简报,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向各责任单位通报进展情况。

  (四)督促反馈机制

  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督办督查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定期对全区经济运行和重点项目进行走访调查,收集整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项目进展中及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对需要区级层面协调解决的,及时向相关区领导报告,向责任单位反馈,协调推进问题和困难解决。如需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通过全市经济运行分析会议及专题报告会等,及时争取市级层面协调支持。

  (五)报告通报制度

  各责任单位要分级建立具体的调度措施和制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推进措施。区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每逢双月向区委常委会报告本行业重要经济工作和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含即时现场照片及每两个月的比对情况)。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督办督查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区直相关部门的完成情况进行排名,并将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根据区委常委会研究意见,由宣传部门负责于次月1日在观山湖区通讯上刊登各责任单位的工作推进情况和排名。

  (六)跟踪问效制度

  凡是调度会议形成的决议,各乡(镇)、农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根据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给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督办督查局,汇总后报区委、区政府。区督办督查局、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久拖无进展的项目,实现挂牌督办,对不履行调度会议决议的单位进行通报。

  三、主要任务

  请各责任单位按照附件1《观山湖区2014年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和重大项目统筹调度任务分解表》内容的要求,认真收集、整理好涉及本单位月度经济调度的报表和相关分析材料,并按时报送。

  四、统筹调度经济运行和重大项目的要求

  (一)各职能部门作为责任单位,要超前工作、主动服务,建立月调度机制,切实掌握经济运行和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发现并主动解决本区域、本部门的困难和问题;对超出本区域、本部门能力范围的事项,应及时报告区分管领导协调解决。

  (二)各乡(镇)、农村社区要全力配合区直各相关部门做好经济监测预警工作,同时要加强与所辖区域内中央驻筑单位、省直单位的沟通协调力度,确保各项指标数据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观山湖区的经济发展情况。

  (三)区发展和改革局要牵头做好每次调度会的信息收集、资料准备等工作,并在会后形成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的综合报告,涉及的财政、生态、商务、统计、住建、督办督查等部门要全程参与,全力支持。

  (四)区直各职能部门对经济运行预警和重大项目推进的调度工作,要落实足够人力,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真正有人抓,落到实处。专门信息报送员名单于2014年3月12日前报送区发展和改革局。

  附件:1.观山湖区2014年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和重大项目统筹调度任务分解表

     2.2014年贵阳市重要经济工作和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责任分解表

     3.2014年贵阳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表

     4.2014年贵阳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台账表

     5.观山湖区2014年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推进情况一览表

     6.固定资产投资预警监测情况表

     7.资质以上建筑业预警监测情况表

     8.规模以上工业预警监测情况表

     9.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预警监测情况表

     10.限额以上住宿业和餐饮业预警监测情况表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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