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除隐患、保平安”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 号: 000014349/2020-4061393 成文日期: 2013-05-03
文 号: 2013050350051 发布时间: 2013-05-03 14:55
发布机构: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观府办发〔201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除隐患、保平安”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自身工作职责,结合辖区实际,立即组织实施。

  观山湖区政府办

  2013年1月4日

  “除火患、保平安”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自入冬以来,受寒冷天气影响,我区气温较往年普遍偏低,居民用火用电量增大,特别是我区正处于跨越发展的时期,辖区各类施工工地较多,工地上普遍存在采用聚氨酯泡沫搭建彩钢板房现象。自2012年12月底以来,我区已连续发生了3起施工工地活动板房火灾,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为有效整治辖区各领域火灾隐患,根据公安部“除隐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动员会议部署和公安部《“除隐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确保“两节”、“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除隐患、保平安”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石 磊(原金阳管委会行办副主任)

  邵建民(区公安分局政委)

  成 员:区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消防大队,负责日常事务和汇总材料收集,区消防大队莫昱川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行业主管部门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和数据收集上报。

  工作职责:各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自身工作职责,结合区政府《关于开展七类行业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检查督促行业领域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社会单位、重点场所、重点领域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行业单位消除整改火灾隐患。

  二、工作重点

  (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一是要结合七类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行业火灾隐患自查,并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特别是商住楼、商场等多功能合一的建筑,重点整治“四个能力”建设及“三项报告备案”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的问题;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或未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违法行为;二是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必须检查测试高位水箱、水池储水是否正常,末端试水压力是否符合要求,湿式报警阀上常开阀门是否处于打开状态能正常起泵,防排烟能否正常启用,配电房灭火设施、器材是否完整好用,控制室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消防控制系统是否运行正常;三是对宾馆酒店要重点检查其餐厅、厨房及设备层的使用情况;对公共娱乐场所要重点检查是否违规设置夹层、员工集体宿舍;对商场、市场要重点检查其库房的设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对医院要重点检查安全出口是否锁闭,病房内疏散通道是否违规设置加床影响安全疏散;对养老院、福利院以及幼儿活动场所要重点检查用火、用电情况,以及落实陪护、看护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2.“九小场所”及“三合一”单位。一是乡(镇)、社区服务中心要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特别是结合冬季防火的相关要求,对辖区内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小场所开展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基础灭火器材未配备,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未进行防火分隔;同时,要对辖区居民(村民)进行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教育,落实重点人员(老、弱、病、残)的帮扶制度;二是公安派出所要全面排查“九小场所”,重点整治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小商场要重点检查电气线路的敷设是否符合要求;对小餐馆要重点检查是否违规使用易燃易爆燃料;对小旅社、医疗场所和幼儿学校要重点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是否符合安全条件;对生产加工作坊要重点检查是否违规存在住宿、生产、仓库为一体的“三合一”现象;三是各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对娱乐场所和休闲健身场所要重点检查是否采用易燃材料装修,是否违规设置人员留宿库室;对易燃易爆销售储存场所要重点检查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到位,是否与居住建筑或其它动火施工的场所进行有效分隔,易燃易爆物存量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液化气销售点内气瓶储量不准超过1立方米)。

  3.建筑施工工地和节庆场所。住建、安监、消防和城管等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前一阶段开展的联合专项行动,对在建施工工地、各类节庆场所和烟花爆竹生产、销售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排查整治。一是重点整治在建工地违规搭建彩钢板工棚、宿舍和仓库,未设置临时消防水源和消防车临时通道,以及违规动火施工;二是重点整治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场所消防设施器材未配备,防火防爆间距不符合要求的火灾隐患;三是重点整治节庆场所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采用易燃材料违规搭建临时建筑的违法行为。

  4.涉会场所消防安全保卫。一是区消防大队在全国和全省“两会”期间(两会召开前至两会结束),要对观山湖区涉及的政治活动场所及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单位进行全面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抓好各项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二是要科学合理安排防火监督力量驻点巡查,重点整治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自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问题;三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仔细记录并填发相应的法律文书,并及时向各级领导和指挥部请示汇报。

  (二)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区消防大队要深入研判冬季灭火救援工作形势,着眼“两节”、“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需要,强化“六熟悉”和实地演练,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执勤备战要求,提高部队灭火救援能力。

  1.制定完善预案。针对辖区重点单位、重大活动举办场所和“两会”涉会场所,着眼重点区域、部位和可能发生的复杂灾情,修订各级灭火救援预案,制定现场勤务保卫方案,明确任务职责,规范处置程序。2013年1月底前,区消防大队对辖区重点单位预案要全部修订一遍,制定“两节”重大活动现场保卫和本地“两会”涉会场所应急处置预案。

  2.强化熟悉演练。区消防大队要组织官兵对辖区重点单位、重大活动举办场所、“两会”涉会场所和节日期间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逐一进行实地熟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即日起到全国两会结束,区消防大队要结合辖区实际每月开展不少于4次的实地演练,其中夜间演练不少于总数的30%。

  (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全面加强冬季防火知识宣传和社会消防培训,着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1.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组织实施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广泛宣传普及以《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督促居民楼管理单位组织开展一次灭火和逃生疏散演练。

  2.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各单位要督促社会单位开展一次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组织消防控制室人员进行技能培训,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岗前消防培训。

  三、工作措施

  (一)实行“网格化”排查整治,建立健全档案。各单位要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发动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居(村)委会、治安巡防队、消防协管队伍等基层力量,对网格内的小单位场所及居(村)民楼院、村组进行全面排查。组织召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部署“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工作,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自评达标检查,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全面自查自改火灾隐患。

  (二)严格执法,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采取五个方面的严厉措施,从严整治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

  1.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必须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2.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必须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必须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4.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必须依法从严处罚。

  5.对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期间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坚决督促整改销案;对冬春专项行动中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必须在“两会”开幕前整改销案,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必须采取关停等措施。

  (三)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及辖区主干道LED屏、楼宇电视、户外视频、QQ平台、手机短信以及出租车滚动广告等多种方式,对冬春专项行动工作、《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冬季预防火灾注意事项等消防知识进行滚动播出宣传,并结合“七进”活动,将《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消防法》的挂图、宣传册、宣传单等宣传资料分别发放、张贴到辖区重点单位、企业、校园、社区、农村以及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讲师团、技术服务队等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下基层、进单位”服务活动,依托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监管等部门有关农民工培训平台开展消防培训;利用已经建立的 “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完善工作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对举报投诉的隐患做到及时核查处理、及时反馈答复、及时按标准奖励。元旦、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在户外视频滚动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集中公布一批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的火灾隐患案例,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四、工作步骤

  此次行动从2012年12月31日起至2013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12月31日至2013年1月7日)。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各级政府机构及有关部门,社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迅速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

  (二)全面攻坚阶段(2013年1月8日至全国“两会”闭幕)。各单位要把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工作任务,做到不失控、不漏管,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由公安机关定期召开调度会,印发工作简报、通报,统筹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灭火救援拉动演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各单位要对“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并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各单位工作小结请于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报区消防大队。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抓住重点排查整治范围和部位,严格责任分工,落实排查经费,形成统一领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定期收集通报冬春行动工作情况。

  (二)各单位要举一反三的将此次行动与区政府《关于开展七类行业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以及各类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真正实现社会面不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工作目标。

  (三)各单位在开展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按法律要求做好记录、下发文书备查。

  (四)区政府将对此次行动进行工作督导,对工作不作为、行动迟缓、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进行责任倒查并追究问责。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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