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函〔2026〕12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26-04-13 | 发布时间: | 2026-04-13 15:45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市人民政府关于《贵阳贵安洪水干旱灾害
防治规划(2025—2035)》的批复
筑府函〔2026〕12号
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定〈贵阳贵安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2025—2035)〉的请示》(筑水字〔2026〕78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阳贵安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2025—2035)》(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实施过程中,你局要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及“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综合治理、重点突出、以防为主”的原则,深入做好项目论证,并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后,科学有序推进实施。
三、你局要加强与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贵安新区办公室,市有关部门及贵州水投贵阳水务环境集团的沟通协调,严格抓好《规划》的执行和落实,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的基础支撑。
贵阳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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