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府发〔2022〕17号 清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工作部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废止)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4503736 成文日期: 2022-12-26
文 号: 清府发〔2022〕17号 发布时间: 2022-12-29 17:19
发布机构: 清镇市人民政府 是否有效:

清府发〔2022〕17号 清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工作部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废止)

清府发〔2022〕17号 清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工作部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废止)

清府发〔2022〕17号 清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工作部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废止)清府发〔2022〕17号 附件1:清镇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2年版).pdf  

清府发〔2022〕17号 清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工作部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废止)清府发〔2022〕17号 附件2:清镇市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2年版).pdf

来源:清镇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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