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
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
《贵阳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2月22日
贵阳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文号(国办发〔2013〕100号)文件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3〕57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正确引导和处置舆情,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努力提升政府公信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坚持依法、及时、准确、全面、有序公开原则,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效能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俭朴政府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
1.目标要求:健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使新闻发布会成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途径,实现新闻发布会全覆盖、常态化管理目标。
2.工作措施:
(1)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团队服务制度。充实调整政府(部门)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助理,组建工作团队,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流程。
(2)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分类确定政府各部门举办新闻发布会频次,及时主动向媒体和公众发布重要信息。根据工作需要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并组织实施新闻通气会、媒体见面会、新闻吹风会等多种形式的日常新闻信息发布。
(3)建立完善社会热点问题回应制度。对重要舆情和社会热点问题,做到积极回应、解疑释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接受公众公开咨询和质疑。
(4)建立完善新闻发布评估制度。从新闻发布基础工作、发布场次、发言人表现、发布选题策划、效果评估等方面对新闻发布单位进行考核,并将其纳入被考核单位年终绩效考核目标。
3.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督办督查局、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
1.目标要求:强化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调整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加强政府信息上网发布工作,增强互动、服务功能,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
2.工作措施:
(1)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完善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栏目设置,补充2008年以来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对各类政府信息,依照公众关注情况梳理、整合成相关专题,以数字化、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
(2)增强政府门户网站互动功能。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开通在线访谈、热点解答、网上咨询等栏目,做好宣传和解疑释惑工作,正确引导舆论。与民生相关的市直部门负责人每年至少一次到市政府网站接受在线访谈,与网友进行在线互动交流。
(3)完善政府门户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大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力度,逐步整合各类公共信息资源,及时调整和更新网上服务事项,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
3.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进一步提高新媒体运用能力。
1.目标要求:顺应现代传媒发展新趋势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府信息,加强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这一重要政府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新阵地的作用。
2.工作措施:
(1)全面开通政务微博微信。2014年3月底前,各区(市、县)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全面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制定完善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及公众提问处理答复程序,确保政务微博微信安全可靠运行。
(2)建设政务微博微信发布厅。进一步加强与市属重点新闻网站、国内主流商业网站的合作,整合市内政务微博微信资源,在2014年3月底前,建成贵阳市政务微博微信发布厅,并使之成为贵阳市“政府信息的集纳地”。
3.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热线电话、领导信箱建设和管理。
1.目标要求:清理整合政府及部门、单位有关电话资源,确保对社会公开的各类公共服务、咨询投诉、领导热线等电话有人接、能及时答复公众询问;确保政府领导信箱畅通运行、及时办理答复公众诉求。
2.工作措施:
(1)开通“12345”城市公共服务热线。清理整合政府及部门、单位有关电话资源,以我市现有“12319”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开通运行“12345” 城市公共服务热线,建立纵向联动市、区、社区三级,横向联动教育、医疗卫生、公安、住建、城管、生态、交通、民政、社保、供水、供电等单位的公共服务联动机制。
(2)加强领导信箱接收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领导信箱管理,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对网民反映的问题逐一调查、核实、办理、回复,形成群众诉求网上反映、承办单位快速响应、办理情况准确回复、办理效果群众监督的规范流程。
(3)加强民意诉求受理窗口建设。各级群众工作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窗口调处、联合调处、重点调处“三级”调处工作机制,充分整合政府职能部门资源,强化窗口建设,畅通民意诉求受理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3.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群工中心、市城管局。
(五)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
1.目标要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围绕中心工作,建立健全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广度,扩展公众获取信息面,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
2.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主动发布机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对发布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2)建立健全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于新制作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及时明确公开属性,对确定为不予公开的信息注明理由。
(3)建立健全政策解读机制。重要政策、法规和规章等出台后,有关区(市、县)政府和市直部门及时组织相关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和评论员队伍进行准确解读,介绍政策出台背景、重要性和必要性,解读重要内容和主要措施;对政府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涉及民生的政策措施、重点领域改革、重大项目规划及实施等情况,由涉及具体内容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全面、深入解读,解读内容要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报纸刊发或其他媒体播报。
(4)建立健全舆情信息收集和回应机制。各区(市、县)政府、市直各部门定期监测舆情,及时全面收集研判媒体、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关注情况,对政府及部门工作的疑虑、误解甚至谣言,及时发布信息予以澄清。
(5)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各区(市、县)政府、市直各部门建立健全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共同制定重要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和传播方案,形成畅通高效的信息发布沟通渠道。
(6)建立健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评估机制。组织或邀请第三方中介机构每年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评估,对发布虚假信息、回避社会关切、搪塞热点问题、失语重大事件、无故推诿回应网民质疑等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法制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
三、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目标要求:建立各级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逐级落实工作责任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2.工作措施: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各级行政机关指定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有条件的成立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选好配强新闻发言人。
(2)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财政部门要确保政府部门网站建设和管理维护、信息查阅点建设、举办新闻发布会、开展政策法规解读、加强舆情收集和回应、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
3.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
(二)加强业务培训。
1.目标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工作措施:
各区(市、县)政府、市直各部门每年至少举办一次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和微信等相关工作人员集中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舆情研判、解疑释惑和回应引导能力。公务员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公务员培训内容,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
3.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加强督查指导。
1.目标要求:加强工作指导协调,健全完善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以及检查考核、督查通报、责任追究工作机制,确保平台建设和机制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工作措施:
(1)市政府办公厅和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机制建设的督查和指导。各区(市、县)、市直各部门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分别将半年度、年度信息公开自查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牵头会同市有关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督查。
(2)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完善保密审查机制,加强工作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定期通报情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各级各部门要努力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相关人员参加重要会议提供工作便利条件。
3.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市督办督查局。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区(市、县)政府及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办发〔2013〕100号和黔府办发〔2013〕57号贯彻落实工作,及时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采取切实有力的工作举措,推动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原文地址:贵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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