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绿金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甘国秀请求撤销被申请人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8月20日作出的《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甘国秀请求撤销贵州绿金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登记的回复》;并责令被申请人继续履行法定职责,重新作出撤销甘国秀担任“贵州绿金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工商登记备案信息之具体行政行为,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依法受理,受理日期为2025年10月22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通知你单位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本机关通过企查查查询到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周孝林,注册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号绿地联盛国际5号楼1单元28层6号。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你单位联系电话为:15985009956、84116566。本机关通过0851-84589080办公电话分别拨打电话15985009956和84116566,拨打15985009956提示已停机,拨打84116566无人接听。2025年10月30日,本机关工作人员到你单位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号绿地联盛国际5号楼1单元28层6号送达《贵阳市人民政府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筑政复〔2025〕866号),但该地无你单位,且该地址所在贵阳欣和逸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具《证明》,称你单位非绿地联盛国际5号楼1单元28层6号房屋业主,目前该房屋已出租给个人。因无法联系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贵阳市人民政府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筑政复〔2025〕866号),主要内容为:申请人甘国秀请求撤销被申请人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8月20日作出的《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甘国秀请求撤销贵州绿金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登记的回复》;并责令被申请人继续履行法定职责,重新作出撤销甘国秀担任“贵州绿金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工商登记备案信息之具体行政行为,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依法受理,受理日期为2025年10月22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单位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等。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贵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851-87989294)领取《贵阳市人民政府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筑政复〔2025〕866号)、《贵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权利义务告知书》(筑政复〔2025〕866号)、《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附件:贵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送达公告 筑政复〔2025〕866号
2025年10月30日
来源:贵阳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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