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贵:
申请人林孟军以清镇市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请求撤销清镇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清镇市人民政府关于清镇市红枫四小扩建工程张素珍的继承人(张素珍已过世)房屋的征收补偿决定》(清府征补字〔2022〕1号),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于2022年3月7日依法予以受理。受理案号为:筑府行复〔2022〕7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通知你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现向你公告送达《贵阳市人民政府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筑府行复〔2022〕74号)、《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贵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延期审理通知书》(筑府行复〔2022〕74号)、《贵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中止审理通知书》(筑府行复〔2022〕74号)。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贵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851-84877294)领取上述文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附件:贵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送达公告 筑府行复〔2022〕74号
2025年8月7日
来源:贵阳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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