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观山湖区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区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1+5”的工作思路,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抓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现结合工作实际,将本部门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一)坚持党建引领,强化高位统筹抓谋划。局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扩大)会等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自上而下抓牢抓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政治责任。2024年开展相关学习23余次。

(二)切实履行防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抓好“关键少数”。一是高位推动,全方位提升学习成效。将《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内容纳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党组会、区政府常务会议日常学习,共学习7次,典型案例警示教育4次。二是将统计法纳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引导全区党员干部准确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开展进党校2次。

二、强化统计能力建设,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统

(一)扎实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夯实全区数据质量。在五经普登记阶段,秉承“速度+成效”原则,开展“地毯式”登记,一家一家进、一户一户查;审核验收阶段,压实“精准+客观”责任,以社区干部初审、行管行监复审、统计部门稽核的“三级复审”模式,努力核查全量数据,提升终端数据精度。

(二)以数据质量为中心,坚持数据源头治理。一是严格执行国家调查制度开展好年定报工作,高效地完成工业、服务业等10余项常规专业统计调查任务和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人口抽样调查等20余个专项调查任务,全力抓好抓实数据质量,确保全区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二是做好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名录库维护工作。扎实做好投资、服务业等专业名录库维护工作,加强实地核查,确保项目(企业)真实。三是做好限下商贸业、资质外建筑业等统计数据填报指导和样本轮换(替换)工作。

(三)强化预警监测,发挥决策服务作用。一是经济运行分析高质高效。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分析研判和预警监测,紧密围绕短板弱项指标,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向区委、区政府报送《统计专报》17期,其中获区领导肯定批示4次。二是统计服务优质可靠。2024年,编印了《2024统计年鉴》、《经济要情》等统计资料,为区委、区政府、行业部门及社会公众提供统计服务。

(四)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能力建设。一是抓基层队伍建设,全力做好统计保障。全区10个镇(街)均设置统计工作站。二是加强统计专业和法律法规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加强对部门、镇(街)、统计调查对象培训,明确统计法律底线。组织开展专题讲座9次,组织各镇(街)统计人员参加统计干部能力提升班。

三、聚焦制度建设,提升统计法治工作效能

(一)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坚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主动将统计重大工作事项进行法制审核,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审查参与度、程序合法度。聘请法律顾问团队1个,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达100%。

(二)进一步推动统计监督协同效能。一是健全部门数据比对机制。利用部门行政记录资料,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维护工作。二是建立监督机制。制定《观山湖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方案》。三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发挥部门共管监督职能。四是开展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及时纠正违反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规范执法,严格履行统计执法监督职责

(一)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结合本部门“三定方案”,及时对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调整优化。二是严格规范统计执法流程,提升统计执法质量。建立工作制度,明确统计行政执法职责范围,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二)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3次,共抽取20家企业检查,覆盖工业、投资、服务业重点领域,其中对2家存在数据差异企业下达《改正通知书》,8月整改完成,其余未发现统计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未发生行政处罚案件。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能力提升。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落实执法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切实提升统计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五、聚焦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统计法治氛围

(一)全力推动现场普法宣传,强化社会公众法治意识。利用“12.4”宪法日、 “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宣传日活动,与各镇(街)合力在大型公众场所开展统计法普法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普法宣传物品。

(二)开展统计法治宣讲活动,提升调查对象法治意识。一是利用统计培训会之机,对各部门、镇(街)、调查对象、辅助调查员、“一张表”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警示教育活动的宣讲。二是结合“双随机”执法检查、专业核查、上规入统等活动,对调查对象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等开展宣传活动。

(三)全面推动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学法教育。一是抓主要领导干部教育。组织局领导参加2024年市、县级统计调查机构主要负责人网络培训班学习。二是参加法治专题讲座。10月17日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镇(街)统计人员参加“贯彻落实中央改革精神为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专题法治讲座。

六、存在问题

(一)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效果尚待加强。每年组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法律法规有关内容学习,但由于时间紧、议程多等原因,学习都是挑选部分重点内容宣讲,存在个别干部对统计法律法规学习领会不够深入,依法统计意识还不够强,运用统计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足。

(二)统计执法队伍力量薄弱。目前全区仍无人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且因公务员编制受限,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较少,统计执法力量明显跟不上统计监督工作的需要。

(三)对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尚待加强。每年在专业年报会、重点纪念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但是调查对象统计人员更换频繁、部分少数领导干部仍存在对统计法律法规不够重视,在统计工作中仍存在侥幸心理,对数据质量要求不高。

七、下步打算

(一)抓实法治建设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党政主要领导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不断提升法治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抓实统计执法力度。认真组织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强化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不断提升监督效能。

(三)抓实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等文件精神、典型案例再学习、再部署、再落实。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利用“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开展普法宣传,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

来源:观山湖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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