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俊生同志请求辞去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俊生同志请求辞去观山湖区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3年11月3日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刘俊生同志因工作原因辞去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观山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1月3日            

来源:观山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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