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一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悉心指导下,我局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体要求,积极履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 积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行政审批事项

的清理、承接下放工作,经清理,取消我局涉及的企业集团核准登记、设立分公司备案、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等三大行政权力事项。全面贯彻落实“全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求,探索实施行政审批“六个一”改革。截至目前,我局共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55847户,其中各类型企业25988户,个体工商户29859户。今年以来,新增市场主体11511,新增企业5676户,同比增长50%;新增个体工商户5835户,同比增长23.23%。

(二) 加强市场监管。完成2018年权责清单动态调整

工作,经调整,我局权责清单共有642个事项。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今年已完成抽查对象1521户的检查和录入工作,其中,国家局抽查72户、省局抽查1449户。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我局已于2018年10月15日全面推行“一网通”企业开办工作,进一步压缩原来5个工作日的承诺时限。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并完善监督机制,建立我局重大事项决策、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等制度,设立法规科作为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构,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我局科学决策水平。推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我局在依法行政、制定重大决策、法律咨询等方面提供了法律保障。今年,我局聘请法律顾问参与行政诉讼案件2件,行政复议案件11件,提供法律咨询20余次。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贵阳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贵阳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贵阳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我局行政执法公示、案件评审(合议)规则、重大案件核审等制度,认真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健全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规范自由裁量行为。今年,我局共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431件,罚没共计约1455.7万元,全部经法规核审,核审率为100%。移送公安8件。

(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在我区“大数据”战略统筹下,我局积极探索构建了行政执法监管、投诉高效处理、群众参与监督同平台运行的智慧监管平台,此外,在全区建成视频监控透明厨房,涵盖辖区100余所学校、5家超市及4个农贸市场。透明厨房和视频厨房的建设,让餐饮服务单位后厨从幕后走向台前,通过手机客户端、电脑终端及监控中心进行监控,实时执法监管,接受群众监督,引导公众直接参与。2018年以来,通过智慧监管平台下发执法文书722份,食品经营违法违规视频截图125张,处理投诉举报1552例,群众参与监督100余人次。

(三)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与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目前,全局共有71名干部职工持有执法证。为每个办案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手机。开展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评查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40件,评选出优秀案件1件。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健全我局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我局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及时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8年,通过区政府网公示各类行政执法工作动态135条、食品抽检结果52条、我局通过双公示系统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含一般程序案件和简易程序案件)1675条,行政许可事项3768条。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并与每名执法人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积极开展阳光党建工作,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完善了我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我局新闻信息发布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制定并完善了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加强“12315”、“12319”、”“12365”平台的规范化建设,提高消费纠纷处理效能。今年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共3026件,均调解结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8.82万元。共接信访平台转办案件14件,均按期办结。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今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2件,均胜诉,行政复议案件11件,其中,9件维持、2件撤回。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法制部门抓好协调,各部门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制定我局2018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了我局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及法律讲座等相关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各类法治培训30余次,全年,党委集体学法6次、累计学法达到30小时;执法人员累计学法达到60小时。全年未发生一起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重大违法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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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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