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贵州省河道条例》有关规定,以及《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和《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及岸线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黔河长办〔2019〕)14号)要求,贵阳市观山湖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完成了辖区内小平坝河河道管理范围线的划定工作,现予以公告。
附件:
小平坝河公示表.xls
贵阳市观山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19日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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