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大关一期安置点回迁安置户:
观山湖区大关一期安置点已于2015年8月4日公告回迁选房(见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站、贵阳晚报),该安置点回迁安置工作已基本结束,但至今有部分协议签订在该安置点的安置户还未回迁选房,有部分安置户还未来安置点登记信息。为保证安置户自身利益,防止安置房空置造成浪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请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安置于“大关一期安置点”(包含“大关农民新村安置点”和“大关村拆迁安置房”)的安置户,于2017年3月20日之前到我中心办理回迁选房事宜。
二、逾期不回迁选房的,其协议安置点自动调整到“大关二期安置点”,且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发放至“大关一期安置点”正常排序选房日期止,之后不再发放。
贵阳市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
2017年3月6日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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