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开始时间:2025-5-12 15:00:00
公告结束时间:2025-5-13 15:00:00
为确保我局切实做好防溺水、防汛抗旱等应急突发事件处置、事故处理、抢险救灾工作,现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及本单位公务车辆情况,现亟需通过租赁车辆方式解决用车难问题。我局拟通过公开租赁车辆(新能源汽车SUV(5座)共2台)解决日常用车问题,现将《清镇市水务管理局租赁车辆服务的公告》进行公示。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在本网站公布,请将相关意见或建议于2025年5月13日前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清镇市水务管理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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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清镇市水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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