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省水利厅关于落实2025年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根据各乡镇报送情况,现将我市2025年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包括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管理单位责任人)和清镇市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责任人及安全生产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清镇市水务管理局
2025年3月26日
2025年贵阳市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清镇市小二型).pdf
来源:清镇市水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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