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8号)有关精神,贵州清镇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计划在贵州清镇经济开发区实行区域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现按法律法规要求,将《贵州清镇经济开发区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公示如下,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该规划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一、公示时间
至公示之日起30日
二、公示方式和地点
1.网上公示:清镇市人民政府网。
2.展板公示:经开区管委会宣传栏。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咨询电话:0851-82567415
2.邮箱反馈:418402031@qq.com
3.信件寄往:清镇市自然资源局(信件请注明“贵州清镇经济开发区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公示”字样),邮编551400
清镇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2日
来源:清镇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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