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发〔2015〕10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5-02-03 | 发布时间: | 2015-02-03 08:00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筑府办发〔201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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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支持贵阳
综合保税区向国家有关部委争取改革
创新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贵阳市支持贵阳综合保税区向国家有关部委争取改革创新政策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2月3日
贵阳市支持贵阳综合保税区向国家有关部委
争取改革创新政策的工作方案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发〔2014〕65号)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快贵阳综合保税区创新发展,助力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探索一条内陆地区改革创新、开放发展的新路径和新模式,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在贯彻落实国发〔2014〕65号文件,复制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政策的基础上,为增强改革对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的促进作用,结合贵阳市和贵阳综合保税区的实际情况,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围绕贵阳综合保税区作为“内陆开放试验区、科技创新先导区、金融创新引领区、高端制造聚集区、现代服务示范区”的发展定位,以及“以科技创新为引领、金融创新为支撑、政策创新为抓手、制度创新为突破、实体经济为依托、生态保护为底线”的发展思路,大力支持贵阳综合保税区向国家有关部委争取更多改革创新政策,促进改革推动、开放带动、创新驱动,发挥贵阳综合保税区在全市的开放引领作用,做改革创新的“急先锋”,开放发展的政策高地,辐射带动全市乃至全省开放型经济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贵阳市支持贵阳综合保税区向国家有关部委争取改革创新政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领导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改革创新政策工作。
组 长:刘文新(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陈少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李作勋(市委常委、副市长)
徐 昊(副市长)
向 阳(市政协副主席)
李 瑶(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安九熊(市政府秘书长)
谭承忠(市政府副秘书长)
邓龙江(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义宁(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 磊(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赵福菓(市教育局局长)
帅 江(市科技局局长)
邹 杰(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张海涛(市财政局局长)
杜华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 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蔡心红(市商务局局长)
刘俐莎(市外事办主任)
韦鸿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王建忠(市国资委主任)
梁耀辉(市工商局局长)
解克俭(市质监局局长)
付 涛(市法制局局长)
唐显坤(市国税局局长)
戴传江(市地税局局长)
唐振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常务副主任)
王治军(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卢祝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高 杨(市规委办专职副主任、市规划局副局长)
陈 霏(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罗佳玲(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黄文豪(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主任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负责对各牵头单位推进落实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反馈、组织协调和跟踪督促,并定期将汇总信息报送领导小组。由李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蔡心红同志、黄文豪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任务
(一)向海关总署争取政策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贵阳综合保税区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工作任务:一是在贵阳综合保税区开展服务外包海关监管模式创新试点。二是积极争取将贵阳市纳入第二批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三是在贵阳综合保税区规划范围内争取设立贸易多元化功能区。四是协助贵阳海关争取境内外维修、期货保税交割、融资租赁、内销选择性征税等4项海关创新监管措施在贵阳综合保税区先行先试。
(二)向国家质检总局争取政策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贵阳综合保税区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
工作任务:争取在贵阳综合保税区开展服务外包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创新试点,对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所需样机、样本、试剂等简化审批程序,实施分类管理,提供通关便利。
(三)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争取政策
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贵阳综合保税区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
工作任务:一是争取资本项目可兑换试点。二是争取第三方支付公司小额跨境货物贸易真实性审核试点,通过搭建跨境电子商务信息交互平台、建立抽查机制等方式,确保货物贸易交易真实性。三是争取外汇储备多元化应用试点,支持贵阳综合保税区企业进口支付、并购和“走出去”。四是争取在贵阳综合保税区开展服务外包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
(四)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争取政策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贵阳综合保税区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工作任务:一是争取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投资贵阳综合保税区产业。二是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争取支持,对贵阳综合保税区航空发动机及零部件加工,民用航空器组装、装潢,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及运营、离岸贸易、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国际贸易结算、离岸金融结算以及互联网金融等重点产业和领域进行梳理,争取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五)向商务部争取政策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贵阳综合保税区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政府金融办
工作任务:一是允许在贵阳综合保税区举办中外合作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二是允许在贵阳综合保税区举办中外合作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三是允许在贵阳综合保税区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四是争取在贵阳综合保税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
(六)向科技部争取政策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贵阳综合保税区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工作任务:一是争取国家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和基金支持贵阳综合保税区企业开展集成设计、综合解决方案及相关技术项目等研发,推动服务外包企业提升研发创新水平。二是对高新技术企业从事规定的研发活动,允许将企业为研发人员缴纳的“五险一金”,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费用,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等列入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范围。三是对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四是对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开展非上市股份转让试点,为高科技成长型非上市企业提供股份转让和募集资金服务。五是在国有高新技术企业、院所转制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中进行股权和分红权激励改革,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技术入股、股权奖励、期权、分红权等多种形式的激励。
(七)向财政部争取政策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贵阳综合保税区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工作任务:一是争取拓宽政府部门购买服务领域,将可外包业务委托给专业服务企业。二是争取资金支持贵阳综合保税区服务外包企业开展国际服务外包研发、人才培训、资质认证、公共服务等业务。三是争取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引导基金对贵阳综合保税区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支持,并引导社会资金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四是争取贵阳综合保税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和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部分税前扣除的税收优惠。五是争取贵阳综合保税区企业国际服务外包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六是利用现有资金政策,支持贵阳综合保税区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对服务外包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
(八)向国家税务总局争取政策
牵头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贵阳综合保税区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工作任务:一是对贵阳综合保税区企业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企业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奖励,实行已在中关村等地区试点的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纳税政策。二是比照洋山保税港区和东疆保税港区,对注册在贵阳综合保税区的物流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降低园区企业的实际税负。三是对贵阳综合保税区外的企业将产品出口至区内企业继续加工出口的,根据监管区内加工企业需要,增加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企业生产耗用的列名原材料名目,其退税率为适用税率。
(九)向外交部争取政策
牵头单位:市外事办、贵阳综合保税区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
工作任务:支持贵阳综合保税区为从事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外籍中高端管理和技术人员提供出入境和居留便利。
(十)向中国人民银行争取政策
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贵阳综合保税区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工作任务:一是争取在贵阳综合保税区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结算业务试点。二是在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允许贵阳综合保税区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开办离岸业务。三是支持贵阳综合保税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可按国家有关法规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对外融资便利化,根据经营需要,区内企业可按规定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四是支持贵阳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参照上海自贸区政策开展集团内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开展境内外关联企业间的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五是支持贵阳综合保税区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动开展应收账款质押、专利及版权等知识产权质押。
(十一)向银监会争取政策
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贵阳综合保税区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工作任务:一是争取民间资本在贵阳综合保税区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试点。二是争取在贵阳综合保税区,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民营银行,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三是在条件具备时,在贵阳综合保税区试点设立有限牌照银行。
(十二)向保监会争取政策
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贵阳综合保税区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工作任务:一是支持在贵阳综合保税区开展保险公司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二是支持在贵阳综合保税区开展保险机构投资、发起资产证券化产品试点。三是支持在贵阳综合保税区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四是支持贵阳综合保税区保险机构开展境外投资试点。五是支持在贵阳综合保税区保险公司创新保险产品,不断拓展责任保险服务领域。六是支持贵阳综合保税区保险机构开展保险产品创新试点,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牵头单位都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形成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并将方案及分解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各项政策争取和推进落实工作取得成效。各部门要把政策争取和推进落实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任务,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落实,并明确专门的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联络员名单请于2015年2月28日前报送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联系人:禹跃军,陈俊霖;联系电话:86985827,86985826;邮箱:1802230238@qq.com)。各牵头单位要在对接汇报上级对口部门的基础上,于2015年3月10日前,按照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制定任务工作分解表。
(二)积极主动沟通,抓好工作落实。各配合单位要大力支持牵头单位的工作,主动参与,积极工作,切实把分担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在对上政策争取和推进落实工作中,对于涉及条块、部门之间交叉的工作任务,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加强跟踪协调,及时反馈情况。各牵头单位每季度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阶段性的政策争取和推进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跟踪协调,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各牵头单位争取政策和推进落实情况。
(四)加强工作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牵头单位和各配合单位政策争取和推进落实工作进行考核。对于完成政策争取和推进落实任务好的单位将给予表彰奖励。各单位要对相关工作开展在人员、经费上予以保障。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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