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468147 | 成文日期: | 2024-01-19 |
| 文 号: | 南府办函〔2024〕2号 | 发布时间: | 2024-01-19 10:28 |
| 发布机构: |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是否有效: | |
| 内容概述: | |||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区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市关于落实 2023-2024年流行季流感防控各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做好今冬明春的流感防控工作。近期,南明区甲流、乙流流行高峰出现,结合我区近三年人群流感疫苗接种情况分析,我区今冬明春人群感染流感风险高,尤其机关单位、学校、托幼机构、养老场所等集体单位引起聚集疫情可能性大,加之新冠感染、支原体肺炎等疫情叠加,防控形势复杂、防控难度较大,对人群健康影响较大。
为持续做好我区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加强流感等呼吸道传染 病的防控工作,按照贵州省卫健委《关于切实做好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贵阳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感防控工作通知》要求,现将流感疫苗接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种任务与时间安排
(一)接种任务
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结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全区共1047792人,至少完成115954人的流感疫苗接种。各乡(街道)、区直各部门、区属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流感疫苗接种,按要求完成接种任务,各乡(街道)人群接种比例不低于10.82%。(任务分解详见附件)。
(二)时间安排
在整个流感流行季结束前(即今年3月)完成。
二、接种对象
所有6月龄及以上自愿接种且无禁忌症人群。优先推荐以下重点和高风险人群及时接种流感疫苗:医务人员;60岁及以上老年人;罹患一种或多种慢性病者;养老机构、长期护理机构、福利院等人群聚集场所脆弱人群及员工;孕妇;6-59月龄的儿童;6月龄以下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师生及监所机构等重点场所人群。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行政主管部门责任。
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师生及时接种疫苗。工业商务部门要督促企业单位及时接种疫苗,卫健部门要督促托育机构师生、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及时接种疫苗,民政部门要督促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等人群聚集场所人员及时接种疫苗。具体如下:
1.区卫健局负责督促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在岗工作人员完成接种,动员退休职工应种尽种。(行业接种任务90%以上)
2.区民政局负责督促全区养老机构、护理机构、福利院等场所工作人员完成接种,动员入住人员应种尽种。(行业接种任务80%以上)
3.区教育局负责督促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职工完成接种,动员学生应种接种。(行业接种任务90%以上)
4.区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城区环卫工人完成接种。(行业接种任务50%以上)
5.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完成接种,动员退休职工应种尽种。(单位接种任务覆盖总人数的70%以上)
6.区商务局负责在快递行业从业人员、大型商超从业人员中开展接种动员宣传;区文旅局负责在KTV、酒吧、宾馆酒店等从业人员中开展接种动员宣传;区交通局负责在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中开展接种动员宣传。(行业接种任务覆盖从业人员总数的80%以上)
各单位要按照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切实做好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贵阳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感防控工作通知》要求落实相关疫苗接种工作,对落实疫苗接种工作不力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二)做好供应保障
区疾控中心要科学、合理开展疫苗采购工作,满足群众对不同类型疫苗的多样化需求。同时,要密切跟踪疫苗供应、配送、接种等情况,适时加强动态调配,确保辖区接种单位流感疫苗均衡供应。
(三)规范接种服务
区疾控中心及各预防接种门诊要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范组织接种实施。要严格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接种前健康询问、接种后留观 30 分钟、签订接种疫苗知情同意书等工作要求,确保安全、规范接种。加强流感疫苗接种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报告,规范开展调查、诊断和鉴定等工作,及时化解群众疑虑。
(四)合理安排接种
区卫健局统筹辖区医疗资源,根据辖区内预防接种门诊的服务能力和预防接种工作需求,通过实行预约登记、延长服务时间、开展分时段接种等措施,有序开展疫苗接种。同时,鼓励在校园、养老机构等单位组织开展集中接种,为群众提供流感疫苗接种便利化服务。
(五)积极宣传引导
各部门通过开展形式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向大众普及流感防控知识及流感疫苗接种重要性,科学的引导群众进行流感疫苗接种。同时,要引导群众正确看待接种疫苗后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形成合理预期。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热点事件,要及时回应社会和公众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此次接种的流感疫苗是针对当前流行毒株的疫苗,属于自费疫苗,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鼓励各行业各单位报销或补贴职工流感疫苗接种费用,提高职工接种积极性。
(二)区疾控中心负责做好疫苗采购储备和调运工作,指导各接种单位做好安全接种管理。
附件:南明区2023-2024年流感疫苗接种任务分配表
2024年1月19日
(南明区卫健局联系电话: 0851-85861731;南明区疾控中心联系电话: 0851-85816816)
附件:
南明区2023-2024年流感疫苗接种任务分配表
|
乡、办 |
人口数(人) |
任务数(人) |
|
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
21106 |
2284 |
|
西湖路街道办事处 |
31284 |
3386 |
|
水口寺街道办事处 |
38280 |
4143 |
|
中南街道办事处 |
25876 |
2800 |
|
河滨街道办事处 |
15521 |
1680 |
|
遵义路街道办事处 |
31410 |
3399 |
|
兴关路街道办事处 |
51630 |
5588 |
|
沙冲路街道办事处 |
35182 |
3808 |
|
望城街道办事处 |
57680 |
6243 |
|
太慈桥街道办事处 |
69650 |
7538 |
|
湘雅街道办事处 |
33563 |
3632 |
|
油榨街道办事处 |
55079 |
5961 |
|
中曹司街道办事处 |
42155 |
4562 |
|
二戈街道办事处 |
41230 |
4462 |
|
花果园街道办事处 |
62413 |
6755 |
|
小车河街道办事处 |
139188 |
15064 |
|
五里冲街道办事处 |
60885 |
6589 |
|
龙洞堡街道办事处 |
35412 |
3833 |
|
小碧布依族苗族乡 |
39774 |
4305 |
|
后 巢 乡 |
90855 |
9833 |
|
云 关 乡 |
80148 |
8674 |
|
永 乐 乡 |
13070 |
1415 |
|
合计 |
1047792 |
115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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