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2431386 | 成文日期: | 2019-05-23 |
| 文 号: | 清府办发〔2019〕69号 | 发布时间: | 2019-05-23 09:56 |
| 发布机构: | 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是否有效: | 是 |
各乡(镇)、社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清镇市2019年“十件实事”4座公厕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5月23日
清镇市2019年“十件实事”4座公厕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市公共厕所建设,提升人居环境,优化公共服务,推动实现城市管理能力,结合2019年“十件实事”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厕所革命”为突破口,围绕我市公厕2019年度“十件实事”建设目标要求,按照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的工作方针,加强公共厕所建设,完成公厕实事建设目标任务,着力解决我市公厕在数量、布局、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善我市人居环境,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二、目标任务
2019年底,在主城区新建公厕4座。
三、建设标准
公厕建设应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和《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和评定(GB/T18973-2016)》等有关要求,达到国家一类+标准。
建设标准:在满足一类公厕的功能基础上,增加设置负压装置、除臭系统、第三卫生间、残疾人专用、儿童专用等功能设施,同时引入无线WIFI、ATM机、快速收发点、自助售物等便民设备,拓展公厕使用功能,达到“公厕革命”样板示范效果,体现我市在公共厕所领域的建设水平。
四、实施原则
项目采取“整体打包、同步建设”的方式统一开展公厕建设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公厕建设工作,优化公厕建设及改造手续办理流程,加快公厕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完成2019年“十件实事”公厕建设目标任务。
五、职责分工
为确保公厕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各责任单位需按照职责履行好建设任务,涉及规划、用地等需审批的部门要进一步简化程序,根据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好公厕建设,现将各单位职责明确如下: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项目建设业主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立项、施工图设计、组织实施公厕建设、统筹公厕建设目标任务,做好新建及改造公厕建设标准指导,对接贵阳市样板公厕建设,向贵阳市争取将城区新建和改造公厕纳入免费公厕补助范围等;
市财政局:为公厕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新建公厕用地审批等;负责牵头做好公厕建设规划、选址及相关审批工作;结合六项行动,农村危房改造和“三改”,产业结构调整等进行整合,解决公厕建设所需资金。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公厕建设项目立项;
市住投公司:配合提供国有闲置土地的筛选及用地手续办理相关工作。
涉及管委会:负责配合新建公厕选址及用地手续办理等;
涉及社区:负责配合新建公厕选址及用地手续办理,按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信访维稳等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项目前期准备(2019年4月30日前)
起草项目实施相关方案、计划报上级部门批准,完善相关文件的下发,做好各成员单位的前期组织协调,并按实施方案制定相应推进计划。
(二)建设准备阶段(2019年5月1日至5月31日)
落实公厕选址和征地,完成地勘、设计、监理、招标代理等服务单位的比选及相关工作,完成项目立项工作。
(三)项目招标阶段(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完成项目施工招标,明确施工单位及进场工作。
(四)工程实施阶段(2019年7月1日至9月30日)
2019年9月30日前,要完成全部新建公厕建设任务,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五)考核验收阶段(2019年10月)
2019年10月,组织相关部门对新建、改造公厕进行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科学规划设计
规划部门要按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统筹公厕建设规划选址。公厕设计要符合方便实用、节能节水、保护环境等要求,蹲位数量要与场地周边人流量相适应,布局合理、标准适宜,力求数量与质量、实用与美观的协调,尽量做到与周围环境和谐。
(二)规范工程管理
公厕建设要严格执行工程报建、质量监督、安全监管、竣工验收、审计决算、备案归档等建设程序,确保公厕建设质量、安全和标准达到规范要求。
(三)强化责任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将公厕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明确的目标任务,倒排计划、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牵头公厕建设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规划选址审批及用地审批;市发改局负责项目立项;市财政局负责建设资金保障。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积极配合公厕建设。
(四)健全管理机制
有关部门在开展公厕改造建设工作中,要同步考虑公厕改造、建成后的管理问题,要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只建不管、管理不善的问题,将公厕管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将公厕建设与管理纳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活动中。
(五)加强督查考核
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市督办督查局将“十件实事”公厕建设工作纳入相关部门目标考核,定期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进行问责。
附件:清镇市“十件实事”4座公厕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清镇市“十件实事”4座公厕建设项目
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2019“十件实事”公厕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成立清镇市“十件实事”4座公厕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廖磊(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松(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卢建华(市财政局局长)
郭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颜金泉(市督办督查局局长)
雷刚(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员:吴丹(非税征收收入管理局局长)
杨剑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李国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袁礼(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曹书举(红新社区副主任)
段友华(新岭社区副主任)
罗成礼(红塔社区副主任)
刘道快(百花社区副主任)
陈永峰(巢凤社区副主任)
段勇(乡愁社区副主任)
唐鹤(时光社区副主任)
周世敏(职教城管委会党工委书记、纪委书记)
唐耀智(物流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彭礼富(市住投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郭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剑雄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公厕建设相关工作。
文件解读:(图解)关于《清镇市2019年“十件实事”4座公厕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解读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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