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2431358 | 成文日期: | |
| 文 号: | 清府办发〔2019〕12号 | 发布时间: | 2019-02-21 15:39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是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管委会,市有关工作部门:
《清镇市云岭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于2019年1月3日第四十九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清镇市云岭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切实解决云岭小区“脏、乱、堵、差”的问题,提升云岭小区有序干净整洁舒适的环境,提高小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巩固“创文、创卫”工作,特制定云岭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各部门协力配合、形成齐抓共管,集中整治格局,管理上形成长效机制,源头上实现解决云岭小区“脏、乱、堵、差”的问题,打造云岭小区周边交通顺畅、秩序良好、环境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整治违停车辆。一是整治业主无序停车;二是整治租赁公司车辆随意停放;三是清理沿线摆放物品占用临时规划停车位。
(二)整治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秩序。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提升改造,重点开展占道经营、门面延伸、乱堆乱放、乱泼乱倒和占道洗车等问题整治提升行动。
(三)实施基础设施改造工作。通过划线停车,规划新建停车场点等方式解决停车难等基础设施薄弱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云岭小区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如下云岭小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廖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松(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郭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董斌(市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员:施春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长)
吴涛(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龙飞(市市场监管局城南分局局长)
胡俯茂(市新闻中心副主任)
张真元(新岭社区主任)
王旭(红枫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吴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统筹、协调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分别开展整治工作。
(一)宣传动员组
主要任务:电视台负责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各阶段的宣传报道工作,对整治工作中抗管对象进行曝光。新岭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拟定整治宣传方案,提前介入对云岭小区住户、商户进行宣传工作,争取小区住户商户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全民参与整治的浓厚工作氛围,减少各类矛盾。
牵头单位:新岭社区
配合单位:市新闻中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警大队
完成时限:2019年1月31日
(二)交通整治组
主要任务:由市交警大队牵头负责云岭小区车辆管理调研工作,结合云岭小区实际,对云岭小区私家车、租赁行业车辆等乱停乱放车辆的问题进行整治。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做好租赁行业违停车辆的整治,新岭社区配合抓好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市交警大队
配合单位:新岭社区、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长期
(三)市容环境整治提升组
主要任务: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拟定云岭小区市容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大力开展“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不到位、占道经营、占道洗车、人行道车辆违停、乱堆乱放、乱泼乱倒、各类违规广告等方面的整治提升工作,持续巩固形成长效常态管理。整治工作中,市公安、市场监管局和交警队、新岭社区等要派至少2人参与开展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警大队、新岭社区、市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长期
(四)基础设施提升组
主要任务:市住建局牵头负责拟定提升云岭小区基础设施方案。结合云岭小区及周边实际,增加小区停车位需求,在小区内或周边选址建设停车设施,拟定相关预算另报市人民政府研究。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新岭社区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1月5日至1月31日)
各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专项行动工作氛围。
(二)集中整治提升行动阶段(2019年2月1日至3月31日)
各部门对违反规定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结合自身职责进行整治并下达相关执法文书,限时整改。
对拒不改正的车主及经营户,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联合执法,依法集中从重、从严打击取缔,对乱停车辆及占道经营设施、设备、工具依法予以处置。市交警大队须做好监控设施安装、停车划线指导等相关工作。
(三)长效常态管理工作(2019年3月以后)
整治结束后,由新岭社区制定停车位管理制度、实施具体划线工作及拟定收费细则的实施方案,报市人民政府研究并纳入长效常态管理。
六、经费保障
为更好抓好整治,改变云岭小区现状,由市财政局负责,将整治经费纳入2019年财政预算。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云岭小区整治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把该项工作做实做好、做出效果。
(二)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研究落实措施,细化工作子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管理责任,提出工作要求,做到责任到人,行动统一。
(三)注重考核、强化责任。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委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认真研究分析和解决在此次整治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管理并按规定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市民的根本利益。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落实不力和在此次整治过程中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报市政府办及市委监察委。
文件解读:http://www.gzqz.gov.cn/jdhy/zcjd/201905/t20190515_62184503.html
来源: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原创文章,作者: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1013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