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2295933 | 成文日期: | 2021-08-03 |
| 文 号: | 南府发〔2021〕32号 | 发布时间: | 2021-08-03 17:25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 内容概述: | |||
为加快贵阳市城市建设,经相关部门批准,在贵阳市南明区进行南明区车水路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予以征收:
一、征收范围:南明区车水路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
二、征收部门:南明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三、征收签约期限: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9月19日。
四、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附件:1.南明区车水路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x
2.南明区车水路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方案.docx
3.南明区车水路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奖励方案.docx
2021年8月3日
原创文章,作者:南明区人民政府,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103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