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镇市第二十二届“环卫工人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2431333 成文日期:
文 号: 清府办发〔2018〕190号 发布时间: 2018-10-25 14:01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各乡(镇)、社区,管委会,市有关工作部门,环卫市场化公司:

《清镇市第二十二届“环卫工人节”活动方案》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清镇市第二十二届“环卫工人节”活动方案

2018年10月26日是贵阳市第二十二届“环卫工人节”,为大力弘扬环卫工人“宁愿一人脏、换来万人洁”的无私奉献精神,促进社会各界对环卫事业的理解、关心和支持,增强广大环卫职工清洁环境、服务社会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激发我市环卫工人的工作热情,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尊重环卫工人,关爱环卫工人”为主题,组织开展好“环卫工人节”庆祝活动,加大宣传及慰问工作,营造尊重环卫工人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环卫工人的社会地位,唤起广大市民爱护环境卫生的意识和对环卫事业的理解与支持,充分调动环卫工人工作积极性,增强环卫工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促进我市环卫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二、总体原则

按照隆重、热烈、节俭、务实的原则搞好庆祝活动。

三、活动内容及时间

(一)舆论宣传活动(10月15日——10月26日)

1.由电视台、新闻中心做好活动的宣传和报道工作。

2.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庆祝清镇市第二十二届“环卫工人节”的有关宣传活动,积极争取全社会对环卫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人人爱护环境卫生和尊重环卫工人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创建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配合单位:电视台、新闻中心、环卫市场化公司

(二)慰问活动(10月25日)

环卫工人节前夕,邀请市领导深入到环卫工作一线、环卫工人家中,慰问一线生活困难的环卫工人,让广大环卫一线职工切实感受到市委、市政府对他们的关爱。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

配合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市场化公司

(三)慰问演出暨表彰活动(10月26日)

举行文艺表演活动并表彰先进,以丰富多彩的文艺节目向默默耕耘在一线的广大环卫工人表示祝贺,讴歌环卫工人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开拓进取、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活动统筹、协调、指导等相关事宜。

市文广局负责慰问演出活动筹备指导。

市交警大队负责当天演出点周边交通秩序管控。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集中就餐点食品安全。

电视台安排1名节目主持人。

电视台、新闻中心负责做好慰问演出活动宣传报道。

市场化公司负责制订活动方案,演出节目组织,以及组织工人进场观看演出。

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配合单位:市文广局、市爱卫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警大队、五个社区、电视台、新闻中心、环卫市场化公司

四、慰问表彰

先进集体(个人),特困环卫工人由市场化公司及各乡镇按以下比例自行组织评定。

(一)先进个人:按在岗在册环卫工人总数的10%比例评选。

(二)特困环卫工人:按在岗在册环卫工人总数的5%比例评选。

(三)先进集体只限市场化公司评选表彰,比例不限。

五、经费安排

(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做好市级“环卫工人节”庆祝活动,所需活动经费由市场化公司安排解决。

(二)各乡镇结合实际自行开展庆祝活动,活动经费自行解决。

(三)经费标准

环卫节慰问金,特困环卫工人慰问金,先进个人表彰,就餐安排等相关经费标准均不低于2017年标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环卫工人节”庆祝活动是增强我市环卫职工归属感、荣誉感,进一步激发全体环卫工人工作热情的重要工作举措。各有关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在先进个人推荐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扬民主,切实增强透明度,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筛选,选好评好先进,确保先进的代表性和公认度。

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5日印发

文件解读:http://www.gzqz.gov.cn/jdhy/zcjd/201901/t20190102_62184496.html

来源: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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