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1833283 | 成文日期: | 2022-05-10 |
| 文 号: | 南府发〔2022〕3号 | 发布时间: | 2022-05-10 18:50 |
| 发布机构: |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 | 是否有效: | |
| 内容概述: | |||
因城市建设的需要,在南明区进行首钢贵钢老区开发棚户区改造项目G(13)05号地块建设。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房屋予以征收:
一、征收范围:首钢贵钢老区开发棚户区改造项目G(13)05号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房屋。
二、征收部门:贵阳市南明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三、征收签约期限: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6月10日。
四、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附件:1.首钢贵钢老区开发棚户区改造项目G(13)05号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
2.首钢贵钢老区开发棚户区改造项目G(13)05号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方案.doc
3.首钢贵钢老区开发棚户区改造项目G(13)05号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奖励方案.doc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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