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人民政府关于首钢贵钢老区开发棚户区改造项目G(13)05号地块房屋征收的决定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1833283 成文日期: 2022-05-10
文 号: 南府发〔2022〕3号 发布时间: 2022-05-10 18:50
发布机构: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 是否有效:
内容概述:

因城市建设的需要,在南明区进行首钢贵钢老区开发棚户区改造项目G(13)05号地块建设。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房屋予以征收:

一、征收范围:首钢贵钢老区开发棚户区改造项目G(13)05号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房屋。

二、征收部门:贵阳市南明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三、征收签约期限: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6月10日。

四、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附件:1.首钢贵钢老区开发棚户区改造项目G(13)05号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

      2.首钢贵钢老区开发棚户区改造项目G(13)05号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方案.doc

      3.首钢贵钢老区开发棚户区改造项目G(13)05号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奖励方案.doc

2022年5月10日

原创文章,作者: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102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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