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3672832 | 成文日期: | 2022-04-25 |
| 文 号: | 南府办函〔2022〕20号 | 发布时间: | 2022-04-25 16:26 |
| 发布机构: |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是否有效: | |
| 内容概述: | |||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明区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明区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下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4月25日
南明区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的系列重要论述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自然和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以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以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为目标,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损失,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搬迁避让与工程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搬迁治理,分类实施的原则;坚持“谁诱发、谁治理”,对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相关单位或个人负责治理的原则;坚持地质灾害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南明区地质灾害现状
根据2022年汛前排查结果,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10处,均为崩塌地质灾害隐患,共威胁1256户3271人生命安全,威胁财产约2.397亿元。隐患点具体为:贵阳市东山公园、永乐乡羊角村岩脚组、永乐乡水塘村鲁家砂石厂、二戈寨凤凰山、沙冲南路西侧大白岩、二戈寨冬青山、后巢乡朝阳巷小组7-18号后山、菊花洞路13号后山、云关乡油榨村上岩脚组3、4号后山、后巢乡后巢村岩脚村民组后山。其中,已完成治理的隐患点2处:贵阳市东山公园、沙冲南路西侧大白岩;正在治理的隐患点3处:二戈寨冬青山、后巢乡朝阳巷小组7-18号后山、云关乡油榨村上岩脚组3、4号后山;即将进行治理的隐患点2处:菊花洞路13号后山、后巢乡后巢村岩脚村民组后山;由责任单位治理的2处:永乐乡鲁家砂石厂、二戈寨凤凰山;剩余1处隐患点:永乐乡羊角村岩脚组,原山体下方住户已实施避险搬迁,现威胁道路及土地,继续进行监测。
2021年底南明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为10处。2022年一季度,治理完成经监测达到要求上报核销4处隐患点,经汛前排查新增4处隐患点,故2022年现有地灾隐患点为10处。
三、重点防范区域和防治要求
(一)重点防范隐患点
1.二戈寨冬青山崩塌隐患点
威胁人数846人,威胁财产8000万元。整个山体分布有大量危岩体,助威范围广,涉及云关乡及二戈寨街道办,并且坡体上有大量居民及农户开荒耕种,存在较大隐患。
防治要求:监测、工程治理。
监督管理部门:区自然资源局。
辖区责任单位:云关乡人民政府、二戈寨街道办事处。
治理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治理完成。
2.后巢乡朝阳巷小组7-18号后山崩塌隐患点
威胁人数540人,威胁财产2000万元。该点于2022年3月中旬发生石块滑落,山体上方存在大量松散危岩体,形成危岩带,在降雨等因素影响下,可能再次发生崩塌,且村民房屋紧邻山体修建,存在较大隐患,按专家意见开展应急治理。
防治要求:监测、工程治理。
监督管理部门:区自然资源局。
辖区责任单位:后巢乡人民政府。
治理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治理完成。
3.云关乡油榨村上岩脚组3、4号后山崩塌隐患点
威胁人数50人,威胁财产500万元。根据云关乡反应,该点曾多次发生石块滑落,经资质单位汛前开展调查,坡体上方存在零星危岩体,在降雨、植物根劈作用等因素影响下,可能再次发生崩塌,威胁下方房屋及村民。该处坡体原为采石开挖,但历史久远,责任主体已灭失,按专家意见开展应急治理。
防治要求:监测、工程治理。
监督管理部门:区自然资源局。
辖区责任单位:云关乡人民政府。
治理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治理完成。
4.菊花洞路13号后山崩塌隐患点
威胁人数300人,威胁财产2500万元。该山体曾发生局部滑塌,近期再次发生石块掉落,经资质单位调查,山体沿线岩体破碎,最大危岩单体约500立方,在雨水渗透、植物根劈作用等因素影响下,发生崩塌可能性极大,威胁下方幼儿园、房屋及居民,按专家意见开展应急治理。
防治要求:监测、工程治理。
监督管理部门:区自然资源局。
辖区责任单位:中曹司街道办事处。
治理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治理完成。
5.后巢乡后巢村岩脚村民组后山
威胁人数175人,威胁财产2800万元。该山体下方为道路及村民房屋,据后巢乡反应,该处发生石块掉落频率较高,经资质单位调查,山体为顺向岩质斜坡,岩体破碎,紧邻村民房屋一侧,存在巨型危岩体,在降雨、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影响下,发生崩塌可能性极大,存在较大隐患,按专家意见开展应急治理。
防治要求:监测、工程治理。
监督管理部门:区自然资源局。
辖区责任单位:后巢乡人民政府。
治理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治理完成。
(二)一般防范隐患点
其余5个隐患点由责任单位、监测人员继续做好相关防治工作。其中,已治理完成处于监测期的2处:贵阳市东山公园、沙冲南路西侧大白岩已治理并完成初验,待监测一个水文年后上报进行最终验收;需继续做好巡排查及监测预警工作3处:二戈寨凤凰山、永乐乡鲁家砂石厂,在责任单位治理完成前,继续做好监测预警;永乐乡羊角村岩脚组,按专家意见继续做好监测预警工作。
(三)风险斜坡隐患巡排查要求
各乡、街道办按照下发的风险斜坡范围,统筹做好辖区范围内风险斜坡的巡查、排查工作,按要求做好台账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组织群众撤离,并上报相关部门。
(四)重点排查区域及防治要求
各乡、街道办及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部门职责,重点对学校、医院、景区、高速公路、油气管道、老旧小区、山体周边、防范薄弱的地区及人口密集区作为重点区域排查,按照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要求一旦出现险情灾情,及时上报,采取相关应急措施,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街道办及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切实把工作抓紧、抓好。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能重组划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部门责任,切实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避让和综合治理。
(二)提升监测预警,夯实防治基础
1.地质灾害的预报和监测
自然资源、应急、水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准确把握雨情、水情、灾情变化趋势,科学分析研判地质灾害风险,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确保地质灾害威胁区域内的群众和相关责任人员第一时间收到预报或预警信息;区、乡(街道办)、村(居)委会要建立健全防灾预案和防灾群防群测网络,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记录、分析、上报的工作,同时落实隐患点监测人员,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工作。区各地灾成员部门按地质灾害部门职责和行业管理要求,抓好行业领域范围内地质灾害排查及防范工作。
2.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
(1)自然因素形成的地质灾害,由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治理,人为活动造成的地质灾害,由造成单位或造成个人承担治理责任。地质灾害治理责任,由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地质专家进行界定。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住建部门不得对主体工程进行验收,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对没有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项目,住建部门一律不允许开工建设,对未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项目,必须责令停工整改。
(3)承担地质环境评价和地质灾害防治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必须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4)各乡、街道办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地质灾害科普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采取播放电视、录像、张贴标语、图片展览、分发资料,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及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避险演练,确保演练全覆盖,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知识,提高防治意识和自救能力,发动群众积极报灾情、提线索,做好群防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培训工作由区自然资源局负责。
(5)各相关单位要建立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和险情速报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专人值守,确保上下信息联络畅通,若发生重大地质灾害险情要立即上报区政府,区自然资源局第一时间委托专业队伍提出处置意见,及时落实群众疏散、监测、治理等处置工作。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突发性地质灾害避险处置预案,加强隐患点的巡查工作。
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附件:
附件1.2022年南明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四级包保责任台账.xlsx
附件2.南明区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对口协作单位及应急调查专家小组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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