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文日期 |
var wzly = ‘2022-04-25’; |
| 发布日期 | 2022-04-25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文号 | 修府办函〔2022〕28号 | 发布机构 |
var wzly =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内容概述 |
var nrgs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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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修文县养老托育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州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8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贵安新区办公室关于成立贵阳贵安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筑府办函〔2022〕37号)要求,围绕“强省会”五年行动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一圈两场三改”建设,增加养老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决定成立修文县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
(一)主要职责
负责我县养老托育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养老托育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加快养老托育服务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督促各有关部门推进工作落实,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邓 谦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韩 禄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左 军 副县长
朱启军 副县长
成 员:朱志强 县园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县政府办主任
刘 倩 县政府办副主任
蔡 刚 县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处长
刘仁杰 县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副处长
胡光荣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 丽 县财政局局长
刘丽萍 县教育局局长
程传波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邹乾文 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明军 县民政局局长
罗晓明 县司法局局长
刘 琳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永强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 俊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何长松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杜 江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朱晓霞 县商务局局长
廖飞瀑 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李春燕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黄玉勤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陈海燕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石明韬 县应急局局长
聂忠华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纯君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选云 县统计局局长
何仁萍 县医保局局长
莫 飞 县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周昌凡 县税务局局长
赵福贵 县总工会书记
田景惠 县妇联主席
杜 舰 县残联理事长
张忠朝 团县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局,由胡光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公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的,由县发展改革局代章。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牵头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计划、决议、决定等事项;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和困难;负责起草领导小组相关文件、承办各类会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工作,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指导县各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2.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职能职责,负责养老托育服务领域体系建设整体推进工作。
3.县财政局。配合县发展改革局、经开区经济发展局等部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增限额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统筹现有资金资源,多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4.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与各相关部门将养老托育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用地提供规划支撑和空间保障。
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有意愿参加养老托育相关工种培训的“五类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会同主管部门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按国家要求依法逐步推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6.其他相关部门及单位。要各司其职,对养老托育服务工作给予有力的政策保障。多方发力、齐抓共管,形成养老托育服务工作整体推进的新格局。
三、其他事项
(一)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认真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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