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3562489 | 成文日期: | 2021-08-18 |
| 文 号: | 南府办函〔2021〕52号 | 发布时间: | 2021-08-18 22:11 |
| 发布机构: |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是否有效: | |
| 内容概述: | |||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区级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三变办、南投集团、区城发公司:
为认真做好2021年区级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切实发挥督办示范效应和典型带动作用,提高办理工作水平和办理质量,按照区领导相关要求,现对做好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办理重点建议提案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承办工作,做到定人、定责、定进度、定时限,确保办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注重沟通,协同发力
主会办单位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拓展办理深度,对每一个重点建议提案都要认真研究,制定办理方案,加强与会办单位沟通,采取现场办理、跟踪办理、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办理工作。会办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责,主动提供情况,一起落实任务,一起商量措施,一起推进办理。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提案者和督办领导的意见、建议,要加强与代表、提案者的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沟通,办前要了解意图,办中要沟通协商,办后要跟踪回访。对涉及人、财、物等问题,创造条件,全力以赴予以解决,力求通过办理一件重点建议提案,解决一批类似问题,全面推动各项工作。
三、跟踪督办,确保实效
区政府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总调度”“总督办”“总协调”的作用,要与区人大选任联委、区政协提案委开展联合督办,加大全程跟踪督查力度,全面、准确掌握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情况,及时协调和帮助解决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办理工作不落实、敷衍应付和无故拖延办理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确保建议和意见得到有效落实或取得实质性进展。督办情况将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参考。各单位须将区级重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于2021年9月17日前报区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及信息科,由区政府办公室统一答复。
附件:2021年区政府领导领衔督办建议提案
2021年8月18日
附件
2021年区政府领导领衔督办建议提案
|
序号 |
建议号 提案号 |
建议人 提案者 |
内容 |
督办领导 |
承办单位 |
办理时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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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会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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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区政协 第57号 |
陈忆培 |
关于加快遵义路街道青云路改造的建议 |
刘桂均(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
区商务局 |
区三变办 兴关办事处 区综合执法局 区城发公司 |
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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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区人大 第14号 |
曹凤英 |
关于着力教育事业发展,促进优质均衡的建议 |
杜凌云(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
区教育局 |
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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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区政协 第41号 |
刘端 |
关于加快推动中医传承创新发展,为贵州打造中医药产业强省作出积极贡献的建议 |
杨吉华(区政府副区长) |
区卫健局 |
区文旅局 区民政局 区教育局 区工信局 区农业农村局 |
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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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区政协 第19号 |
王明理 |
关于重视文化的引领作用,倡导以静为美的现代社会文化 |
刘盛薇(区政府副区长) |
区文旅局 |
各街道办事处 |
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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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区人大 第42号 |
杨方 等3人 |
关于安全顺稳推进花鸟市场升级改造搬迁的建议 |
余欣(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
区商务局 |
区综合执法局 油榨办事处 |
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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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区人大 第31号 |
甘国民 等3人 |
关于加快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宣传指导的建议 |
卓荦(区政府副区长) |
区住建局 |
各街道办事处 |
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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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区人大 第44号 |
袁芳 等3人 |
关于青山小区提升改造的建议 |
卓荦(区政府副区长) |
区住建局 |
区综合执法局区三变办 区城发公司 太慈办事处 |
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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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区人大 第11号 |
鄢圣宗 |
关于青云路加快升级改造并如期完工及加大青云路宣传的建议 |
陈刚(区政府副区长) |
区综合执法局 |
南投集团 新华办事处 兴关办事处 |
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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