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文日期 |
var wzly = ‘2023-04-25’; |
| 发布日期 | 2023-04-25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文号 | 修府办函〔2023〕22号 | 发布机构 |
var wzly =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内容概述 |
var nrgs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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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修文经开区管委会,县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扎实抓好省、市、县级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认真履职,细化措施,按时完成好县政府交办的各级建议提案工作任务,确保高质量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根据建议提案办理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2023年,各承办单位要完成省、市、县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438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1件;市人大代表建议34件,市政协提案51件;县人大代表建议158件,县政协提案194件。后期增加或调整承办单位的建议提案件,另行补充通知。
二、办理时限
(一)省级建议提案
承办单位于2023年4月1日前按要求办理完毕(已办结)。
(二)市级建议提案
承办单位2023年6月15日前按要求办理完毕。
(三)县级建议提案
承办单位于2023年7月31日前办理完毕,提前办结的主办单位,应在办结后的一周内书面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个别情况复杂的,最迟不得超过2023年8月31日。
三、主要工作
(一)领衔督办
对一些涉及面广、具有代表性的建议和提案,实行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领衔督办建议提案各1件,积极帮助承办单位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效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及时落实。
(二)报送答复
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进行报送和答复。按照问题的解决程度,在回复文件左上角用“A”“B”“C”准确标出办理等级,即: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用“A”标注;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拟解决的,用“B”标注;所提问题留着参考的,用“C”标注,并在文件附注处标明是否公开。
1.省、市级建议提案。会办单位办理完毕后,参照(附件11)格式模板,主动将办理意见以正式文件(附电子文档)报送至主办单位,同时抄送至县政府办。主办单位要加强以会办单位对接,收集、整理、汇总办理意见,参照(附件8、9)格式模板将办理意见以正式文件报县政府办(附电子文档)。由县政府办综合形成办理意见或答复意见,按上级要求报市政府办公厅、市级主办单位、或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县级建议提案。会办单位办理完毕后,参照(附件11)格式模板,主动将办理意见以正式文件(附电子文档)报送至主办单位,同时抄送至县政府办。主办单位要加强以会办单位对接,收集、整理、汇总办理意见,参照(附件10)模板将办理意见以正式文件答复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同时向答复代表或委员征求办理意见《征询意见表》(附件12、13),不得弄虚作假,并将答复文件、《征询意见表》抄送县政府办、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或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审查备案。
(三)办结销号
各承办单位要对2021-2022年度答复正在办理、承诺办理、列入规划逐步办理(B类件)或因政策因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办理(C类件)建议提案开展“回头看”工作,对仍未解决落实的,录入《建议提案待销号登记表》(附件14)台账管理,继续推进办理;对已经解决落实的,录入《建议提案办结销号登记表》(附件15)进行销号。同时,各承办单位要将“回头看”办理情况于8月30日前函告代表、委员,并将办理情况及相关《登记表》反馈至县政府办备案。
(四)信息公开
各级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按照“谁主办、谁答复、谁公开”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建议提案外,由主办单位在办理答复文件上注明是否公开,县政府办按照公开情况在县政府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统一公开办理结果,积极回应群众的关切。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承办单位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对建议提案办理力度,将任务细化落实到人,按时完成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高质量抓好办理落实。
(二)强化督查考核
县政府办会同县人大办、县政协办、督办督查局加大对各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督导考核,对未按要求完成建议提案办理任务的主会办单位,共同纳入目标考核。
(三)强化资料报送
各承办单位要将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及时按要求反馈至县政府办。特别是承办建议提案总数5件以上的承办单位,应在办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总结提炼一些好经验、做法,书面反馈至县政府办汇总,转发各单位交流学习。
附件2:2023年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任务一览表.doc
附件3:贵州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任务分解表.doc
附件4:贵阳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任务分解表.doc
附件6:修文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任务分解表.doc
附件8: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复文意见(主办单位)格式模版.doc
附件9:市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复文意见(主办单位)格式模板.doc
附件10: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办理复文(主办单位)格式模版.doc
附件11: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会办意见(会办单位)格式模版.doc
附件12:修文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doc
附件13:政协修文县十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doc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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