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文日期 |
var wzly = ‘2021-10-20’; |
| 发布日期 | 2021-10-20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文号 | 修府办函〔2021〕99号 | 发布机构 |
var wzly =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内容概述 |
var nrgs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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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有关部门:
为有序推进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开展,因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决定对修文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县人民政府相关联系副县长
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县委办主任
县政府办主任
县委办相关联系副主任
县政府办相关联系副主任
县武警中队中队长
县委督办督查局局长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县教育局局长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县水务局局长
县商务局局长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县统计局局长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气象局局长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局长
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县供电局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下设普查工作专班,从各单位抽调1名业务能力强的干部组成专班。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如有需要,由县应急管理局代章。领导小组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作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机构,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督促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组织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向省、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汇报我县普查工作开展及统筹情况,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传达上级安排部署并督促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负责全县普查情况汇总和信息发布工作;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普查相关工作。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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