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文县修文河水质超标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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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3-01 文件有效性
文号 修府办函〔2021〕15号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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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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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修文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修文县修文河终点断面水质超标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

修文县修文河水质超标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着力改善修文河水环境质量,结合修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以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全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集中力量解决修文河水污染突出问题,提升修文河生态环境质量,为建成秀美修文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控源截污为核心,全面消除修文河支流瓦罐窑河、穿山堰河、马关河生活、生产污水造成的风险,全面排查县城区污水管网雨污分流不彻底,协调解决污水处理能力、污水处理设施合理布局、污水溢流等问题,按照“科学施策、精准施治、系统治理、长效管控”的工作思路,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修文河治理各项工作,确保外源污染得到控制,内源污染全面消除,污水溢流彻底解决,修文河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确保水质稳定达三类及以上。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修文河水质超标问题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全面改善修文河水环境质量,成立修文河水质超标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左 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肖发松(县政府办副主任)

    廖飞瀑(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局长)

成 员:县督办督查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阳明洞街道、龙场街道、久长街道、景阳街道,县城投集团、绿地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由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局长廖飞瀑任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分管副局长赵章尧任办公室副主任,并负责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推进修文河水质超标问题整改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有效解决修文污水处理厂当前污水入河溢流问题。

整改措施:1.全面排查县城沿河污水管网,找准错接、混接、地下水渗入、清水混入等具体位置,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清水入河、污水入管,降低排污管负荷。2.加快谋划县城污水处理能力的增量扩容,确保产生的生活污水能得到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从根本上解决溢流问题。3.督促县城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绿地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1日

(二)解决修文河上游支流小作坊污水污染风险问题。

整改措施:全面排查修文河上游三条支流范围内有污水排放的小作坊情况,无相关手续的进行取缔,有相关手续的进行规范管理,完善相关污染治理设施。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阳明洞街道、龙场街道、久长街道、景阳街道,县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完成时限:2021年4月30日

(三)清理修文河主河道及支流生活垃圾问题。

整改措施:1.全面清理修文河主河道及支流河道内的生活垃圾。2.加强河道保护宣传及巡查,倡导市民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乱丢垃圾,巡查发现河道有生活垃圾的及时督导进行清理。3.合理设置垃圾箱,加强对生活垃圾的清理。

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县水务局,阳明洞街道、龙场街道、久长街道、景阳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解决县城附近新建项目污水排放问题。

整改措施:认真研究县城附近新建项目的污水排放方向,核算项目投入使用的污水产生量,提前谋划污水处理设施落地、管网建设(尤其是白龙路两侧几所学校投入使用后)。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综合执法局,阳明洞街道、龙场街道,县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0日

(五)解决修文河上游支流附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

整改措施:1.对上游支流范围内所有行政村的生活污水处理情况进行排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污水治理方式进行收集处理。2.倡导良好的生活习惯,生活污水如厕入污水处理设施。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阳明洞街道、龙场街道、久长街道、景阳街道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六)解决修文河范围内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整改措施:1.对修文河范围内的畜禽养殖进行全面摸排,详细了解规模及粪污处置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或取缔。2.规范管理畜禽养殖(包括家庭养殖)行为,完善粪污处置设施。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阳明洞街道、龙场街道、久长街道、景阳街道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0日

(七)临时解决修文河水质超标措施。

整改措施:科学调度修文河上游水量,及时补充修文河水量,增大流量,提高修文河环境自净能力。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综合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1年4月30日

(八)解决整改效果反馈问题。

整改措施:强化水质监测,加强对修文河各河段的监测,及时向各部门提供监测数据,为各部门管理、排查和整改提供支撑,达到及时反馈整改效果的目的。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修文河治理实行“部门负责,攻坚到人”的责任制,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职尽责,亲自部署,深入指导、协调、督促修文河污染治理工作,统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促、督查,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担。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责任单位及县人民政府要保障修文河治理项目经费及长效管理措施的运行维护经费,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加大对修文河水环境保护项目支持力度,确保项目落地实施。

(三)强化统筹调度。按照“周调度、月通报、季报告”要求,由县督办督察局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密调度和通报频次,对整改进展缓慢的单位,提请进行约谈,督促加快治理,确保按时完成治理任务。

政策解读:

http://www.xiuwen.gov.cn/zwgk_5667434/xzfxxgkml/zcwj_5667444/zcjd_5667446/wzjd/202110/t20211028_713963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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