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函〔2024〕21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24-06-18 | 发布时间: | 2024-06-26 17:35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阳贵安建筑垃圾
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的批复
筑府函〔2024〕21号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你局《关于报批〈贵阳贵安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的请示》(筑综执局呈〔2024〕37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由你局组织编制的《贵阳贵安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你局要加强《规划》与《贵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衔接。《规划》成果由你局发布并会同市有关部门及各区(市、县、开发区)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是开展贵阳贵安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的法定依据,《规划》自批复之日起应严格执行,各区(市、县、开发区)及市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凡在规划期限、规划范围内的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均应符合本《规划》。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要严格实施《规划》,不得随意改变。若确实需要调整,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你局要加强对《规划》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贵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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