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贵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印章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24〕42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4-06-18 发布时间: 2024-06-26 17:32
文件有效性: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贵阳市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专用印章的通知

筑府办函〔2024〕4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因“贵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印章”印模已经损坏、无法继续正常使用,根据省、市关于印章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刻制“贵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印章”新印章,自文件下发之日启用。原“贵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印章”印章于文件下发之日停止使用,交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创文章,作者:市政府办公厅,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22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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