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文日期 |
var wzly = ”; |
| 发布日期 | 2019-05-13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文号 | 修府办函〔2019〕33号 | 发布机构 |
var wzly =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内容概述 |
var nrgs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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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县相关部门:
现将《修文县创建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3日
修文县创建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保证人民群众获得优质的妇幼健康服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阳市妇幼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2020年)》(筑府办发〔2017〕32号)文件精神,结合修文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政府对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领导,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妇幼健康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保障避孕节育的有效性、安全性和及时性,打造优质服务新品牌,使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促进妇幼健康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领导重视好、规范管理好、服务质量好、指标落实好、人民满意好”的妇幼健康服务“五好”目标。
二、工作任务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阳市妇幼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2020年)》(筑府办发〔2017〕32号)文件要求,按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融评估指标(2015年版)》人考核指标,全面完成2019年创建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任务,并通过省、市级评估验收。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修文县2019年创建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推进大会,安排2019年妇幼健康服务全面工作。(2019年4月底完成)
第二阶段:根据2019年贵阳市创建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工作要求,按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评估指标(2015年版)》评估标准,全面梳理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培养、业务拓展、提升质量,改善妇幼健康服务综合能力。及时开展县级自查评估,于2019年6月28日前将自查评估报告报市卫生健康局。
第三阶段:省、市级复核阶段(2019年7月—12月)。全面迎接省、市评估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创建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谭永红(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朝惠(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朱启祥(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项 江(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岳 彬(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顾继红(县委编办主任)
杜明华(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袁 曜(县教育局局长)
李 俊(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
王明德(龙场镇镇长)
邵章华(扎佐镇镇长)
蒋维豪(久长镇镇长)
张明星(六广镇镇长)
陈万兵(谷堡镇镇长)
郑 俊(六屯镇镇长)
张 俊(小箐镇镇长)
暨 甜(洒坪镇镇长)
郭 燚(大石布依族乡乡长)
胡光荣(六桶镇镇长)
席毅龙(龙岗社区服务中心书记)
胡 焰(珍珠河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杨忠平(县人民医院院长)
王昆德(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项江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周国祥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创建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工作,对各乡(镇)、社区创建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进行督促、指导和支持(业务、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创建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县级复核评估。
(二)县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和相关医疗机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配合县卫生健康局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三)县卫生健康局要严格按照《评估指标》及时开展自查评估工作,于2019年6月28日前向市卫生健康局上报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工作总结、评估材料、自评报告及自查评分结果等申报材料,确保实现修文县创建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的目标任务。
(四)各相关单位要将创建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工作列为重点工作之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加投入,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督导考核,全力确保完成示范创建各项任务。
附件:1.修文县创建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工作技术专家组名单
2.修文县创建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任务分解表
附件1:
修文县创建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工作技术专家组名单
组 长:王昆德(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副组长:张 坤(县妇幼保健院党委委员)
杨 雷(县人民医院党支部副书记)
田不悔(县妇幼保健院妇幼群体科科长)
根据工作推进情况,从县卫生健康局、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临时抽调成员组成技术专家组。专家组职责:负责修文县创建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提供技术和专家支持。具体负责业务技术培训、指导、督导和市级复核评估的具体工作,根据各乡(镇)、社区创建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工作建议,根据督导、培训、考核工作的需要,从专家组成员中抽取相应专家完成相应工作。技术专家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主任由田不悔同志兼任。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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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创建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任务分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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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要点 |
考核内容 |
100项指标 |
考核指标 |
分值分配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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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主导 |
1.1政府主导妇幼健康工作 |
1 |
将妇幼健康工作纳入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妇幼健康事业五年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
15 |
县卫生健康局 |
项江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2※ |
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项目落实率、婚检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纳入政府年度考核指标。 |
20 |
县卫生健康局 |
项江 |
2019年5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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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县人民政府每年对辖区妇幼健康工作召开专题研究会或者开展专题调研,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决策,指派有关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
10 |
县政府办 |
朱启祥 |
2019年5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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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区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规划。 |
25 |
县卫生健康局 |
项江 |
2019年5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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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确保妇幼健康服务人员基本需求。 |
10 |
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卫生健康局 |
王朝惠、岳彬、顾继红、项江 |
2019年5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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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辖区政府对妇幼健康投入水平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 |
10 |
县卫生健康局 |
项江 |
2019年5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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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相关部门职责及协调工作机制 |
7 |
建立各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支持妇幼健康工作。 |
20 |
县财政局、县发委、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妇联、县教育局、卫生健康局 |
王朝惠、杜明华、顾继红、岳彬、陈红艳、袁曜、项江 |
2019年5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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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地方妇幼健康项目补助政策 |
8※ |
制定地方妇幼健康项目补助政策,并有效落实。 |
20 |
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 |
项江 |
2019年9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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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经费保障 |
2.1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经费保障 |
9※ |
妇幼健康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经费投入符合中央和省的要求。 |
20 |
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
王朝惠、项江 |
2019年9月30日前 |
|
|
10 |
及时足额落实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人员经费。(按标准和人数按时兑现)。 |
10 |
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
王朝惠、项江 |
2019年9月30日前 |
|||
|
11 |
及时足额落实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公用经费及发展建设经费。 |
10 |
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
王朝惠、项江 |
2019年9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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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及时足额落实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经费。(妇幼健康教育工作经费11万元;贫困孕产妇和新生救治经费7万元),共计:18万元。(按季度拨付) |
10 |
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
王朝惠、项江 |
2019年9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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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基层(乡村、社区)妇幼健康服务人员经费 |
13※ |
按照国家规定落实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计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妇幼健康服务人员经费。(按标准和人数按时兑现)。 |
20 |
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
王朝惠、项江 |
2019年9月30日前 |
||
|
2.3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经费 |
14 |
按照国家规定资金比例,落实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药具:39万元;妇幼健康服务综合改革经费:35万元;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0万元;婚前医学检查:5万元;新生儿复苏:2万元;宫颈癌筛查项目:20万元;妇科病普查:15万元;共计:126万元。(按季度拨付) |
20 |
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
王朝惠、项江 |
2019年9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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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30万元)(按季度拨付) |
10 |
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
王朝惠、项江 |
2019年9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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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建立收入激励机制 |
16 |
建立保障和鼓励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人员收入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 |
10 |
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
王朝惠、项江 |
2019年5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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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机构建设(110分) |
3.1独立建制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 |
17※ |
机构坚持正确发展方向,遵循“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 |
25 |
县妇幼保健院 |
王昆德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18※ |
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科室设置符合国家或省级相关标准和规定,满足当地妇女儿童健康需求。 |
15 |
县财政局、县卫健局 |
王朝惠、项江 |
2019年5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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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按要求配备并满足业务用房。 |
15 |
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 |
王朝惠、杜明华、李俊、项江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20 |
妇幼健康服务的机构根据国家规定配备相关设备。 |
15 |
县财政局、县卫健局 |
王朝惠、项江 |
2019年5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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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逐步完善建立医疗设备管理制度,保证医疗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
5 |
县妇幼保健院、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 |
王昆德、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主要领导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3.2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配备情况 |
22※ |
依据国家标准配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用房。 |
10 |
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 |
王朝惠、杜明华、李俊、项江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23 |
依据国家标准配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设备。 |
10 |
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
王朝惠、项江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3.3妇产科和儿科设置情况 |
24 |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妇产科(含计划生育部分)和儿科。 |
15 |
县人民医院 |
杨忠平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4.队伍建设(110分) |
4.1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保健人员配备 |
25※ |
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保健人员足额配备达到国家规定的比例要求。 |
30 |
县委编办、县卫生健康局 |
顾继红、项江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26 |
卫生技术人员占80%以上。 |
5 |
县委编办、县卫生健康局 |
顾继红、项江 |
2019年5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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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
卫生技术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不低于15%。 |
5 |
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 |
顾继红、岳彬、项江 |
2019年5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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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有专人负责基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 |
28 |
每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专职负责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2名,并随服务人群增加而按比例增加。 |
20 |
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社区 |
项江、各乡(镇)、社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29 |
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相应的个体及群体妇幼健康服务工作。 |
10 |
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社区 |
项江、各乡(镇)、社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4.3重视妇幼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
30 |
制定促进妇幼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规划,3-5年总结落实情况,并定期更新调整。 |
15 |
县卫生健康局、县妇幼保健院 |
项江、王昆德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31 |
建立科学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的绩效评价机制和薪酬制度,有保证妇幼保健队伍稳定性的政策措施。 |
15 |
县卫生健康局、县妇幼保健院 |
项江、王昆德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32 |
建立适应妇幼健康服务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定期开展妇幼健康服务人员培训。 |
10 |
县卫生健康局、县妇幼保健院 |
项江、王昆德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5.监督管理(60分) |
5.1执业许可管理 |
33 |
开展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个人依法取得相关执业许可证,并在批准的服务范围内依法执业。 |
10 |
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监督局 |
项江、杜银华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5.2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
34 |
落实《出生医学证明》国家相关管理要求。 |
4 |
县卫生健康局 |
项江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5.3爱婴医院管理 |
35 |
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全部为爱婴医院。 |
6 |
各助产医疗机构 |
主要负责人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5.4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管理 |
36 |
将妇幼卫生信息化纳入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规划。 |
5 |
县卫生健康局、各医疗机构 |
项江、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
2019年5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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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
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网络并正常运转,运用信息化手段管理辖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 |
10 |
县卫生健康局、各医疗机构 |
周国祥、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38 |
信息系统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
5 |
县妇幼保健院、各医疗机构 |
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
2019年5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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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
建立妇幼健康信息管理制度,包括信息报告、信息归口管理、信息资料分类归档管理、信息安全等管理制度;建立妇幼健康信息收集、上报、审核、汇总、分析、反馈、工作机制并运行顺畅。 |
5 |
县妇幼保健院、各医疗机构 |
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40 |
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设有专职信息管理人员,开展辖区集中培训和指导每年不少于2次。 |
5 |
县妇幼保健院 |
王昆德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41 |
建立辖区统一健全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妇女病筛查、儿童保健、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原始登记。 |
5 |
县妇幼保健院、各相关医疗机构 |
王昆德、各相关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42 |
当年实施妇幼健康信息质量控制与漏报调查工作,并将漏报情况进行通报。 |
5 |
县卫生健康局、县妇幼保健院 |
项江、王昆德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6、制度管理(120分) |
6.1妇幼公共卫生管理 |
43※ |
建立并落实妇幼公共卫生相关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 |
25 |
县妇幼保健院 |
王昆德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6.2基本医疗管理 |
44※ |
按照临床医疗质量管理要求,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各项措施,加强手术和麻醉医疗安全管理。 |
10 |
县妇幼保健院、各医疗机构 |
王昆德、各相关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45 |
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
10 |
县妇幼保健院、各医疗机构 |
王昆德、各相关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6.3机构内部管理 |
46 |
不断建立完善机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医疗安全。 |
20 |
县妇幼保健院、各医疗机构 |
王昆德、各相关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6.4健康教育管理 |
47 |
制定促进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相关政策。制定辖区妇幼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
10 |
县妇幼保健院、各相关医疗机构 |
王昆德、各相关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
2019年5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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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
组织相关部门(包括媒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面向社会的妇幼健康教育活动。 |
5 |
县妇幼保健院、各相关医疗机构 |
王昆德、各相关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49 |
根据本地区妇女儿童健康问题编写、制作并发放妇幼健康教育传播材料。医疗保健机构内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工作,如:新婚学校、孕妇学校、父母学校、人口学校或健康课堂等。 |
5 |
县妇幼保健院、各相关医疗机构 |
王昆德、各相关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6.5助产技术服务管理 |
50 |
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主要制度及技术规范健全。 |
5 |
各助产医疗机构 |
各助产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51 |
机构内部定期开展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及疑难危急重症病例讨论。 |
5 |
各助产医疗机构 |
各助产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52※ |
建立有效策略促进自然分娩并有效落实。严格掌握剖宫产医学指征,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率逐年降低。 |
5 |
县卫生健康局、各助产医疗机构 |
项江、各助产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53 |
以临床检验、风险评估为重点,定期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质量核查。 |
5 |
县妇幼保健院、六广卫生院 |
王昆德、卢忠华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54 |
医疗保健机构按要求及时上报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个案。 |
5 |
各助产医疗机构 |
各助产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6.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 |
55※ |
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有关主要制度及技术规范并开展评估。 |
5 |
县妇幼保健院 |
王昆德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56 |
建立促进安全避孕、减少非意愿妊娠的工作模式并有效实施。 |
5 |
各助产医疗机构 |
各助产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7.辖区管理(100分) |
7.1辖区妇幼保健工作考核评估 |
57 |
制定辖区年度妇幼保健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及评估标准。 |
10 |
县卫生健康局 |
项江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58 |
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每年对辖区内提供妇幼健康服务的机构工作情况和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服务、产科质量、计划生育服务质量、出生缺陷干预、妇女病筛查等工作至少进行2次督导检查。 |
15 |
县卫生健康局、县妇幼保健院 |
项江、王昆德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7.2基层三级妇幼健康网络业务指导机制 |
59 |
成立辖区妇幼健康技术指导组织。 |
5 |
县妇幼保健院 |
王昆德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60 |
规范实施孕产妇死亡评审。 |
5 |
县妇幼保健院 |
王昆德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61 |
规范实施新生儿死亡评审。 |
5 |
县妇幼保健院 |
王昆德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62 |
制定对基层妇幼健康业务指导制度。每年至少对每一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2次业务指导。 |
5 |
县妇幼保健院 |
王昆德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63 |
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卫生内容考核。 |
5 |
县妇幼保健院 |
王昆德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7.3妇幼保健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
64 |
落实对辖区内妇幼健康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制度,每年举办不少于2期的医疗保健机构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人员培训班,培训班档案齐全。 |
10 |
县妇幼保健院 |
王昆德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7.4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 |
65 |
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制定对托幼机构人员培训和定期督导制度。 |
5 |
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妇幼保健院 |
袁曜、项江、王昆德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66 |
托幼机构落实体检、膳食营养管理、消毒工作等。托幼机构保健医配备符合要求。 |
5 |
县教育局、各托幼机构 |
袁曜、各托幼机构负责人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7.5急危重症抢救中心及急救转诊“绿色通道” |
67 |
建立辖区内孕产妇急危重症转诊网络,按照国家标准建设辖区危急重症孕产妇抢救中心,急救转诊“绿色通道”通畅。 |
10 |
县人民医院 |
杨忠平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68 |
建立新生儿会诊救治中心,健全急危重症转诊网络,急救转诊“绿色通道”通畅;开展新生儿复苏及护理培训。 |
10 |
县人民医院 |
杨忠平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69 |
定期开展危急重症孕产妇转诊模拟考核。 |
10 |
县人民医院 |
杨忠平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8.辖区保健 |
8.1辖区妇女保健指标落实情况 |
70※ |
近3年平均孕产妇死亡率低于同期、同地区的平均水平,或达到本省市两纲规划目标,针对本地区主要死亡原因实施有效干预。 |
6 |
县妇幼保健院 |
王昆德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71※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 |
6 |
县妇幼保健院 |
王昆德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72※ |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 |
6 |
县妇幼保健院 |
王昆德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73※ |
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以上。 |
5 |
县妇幼保健院 |
王昆德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74※ |
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达到80%以上。 |
6 |
县妇幼保健院 |
王昆德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75※ |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达到80%以上。 |
5 |
县妇幼保健院 |
王昆德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8.2出生缺陷防治指标落实情况 |
76※ |
辖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以上。 |
6 |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 |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主要领导 |
2019年10月31日前 |
||
|
77※ |
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50%以上。 |
5 |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院 |
王昆德、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主要领导 |
2019年10月31日前 |
|||
|
78※ |
孕产妇产前筛查和诊断率逐步提高。 |
5 |
县人民医院 |
杨忠平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79※ |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80%以上。 |
7 |
各助产医疗机构 |
各助产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80※ |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60%以上。 |
6 |
各助产医疗机构 |
各助产医疗机构主要负责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8.3辖区儿童保健指标落实情况 |
81※ |
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低于同年度、同地区平均水平,或达到本省市两纲规划目标,针对本地区主要死亡原因实施有效干预。 |
6 |
县妇幼保健院 |
王昆德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82※ |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均达到80%以上。 |
9 |
县妇幼保健院 |
王昆德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83※ |
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 |
6 |
县妇幼保健院 |
王昆德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84※ |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 |
5 |
县妇幼保健院 |
王昆德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85※ |
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控制在5%以下。 |
5 |
县妇幼保健院 |
王昆德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86※ |
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2%以下。 |
6 |
县妇幼保健院 |
王昆德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9.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指标和计划生育指标(100分) |
9.1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指标落实情况 |
87 |
深入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按要求完成各项目目标。 |
30 |
县卫生健康局 |
项江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88 |
领导重视,积极协调各方力量,保证项目有效实施,制定的项目方案完整可行。 |
5 |
各医疗机构 |
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89 |
项目经费按要求拨付及时到位,经费专款专用,使用合理。 |
10 |
县卫生健康局、各医疗机构 |
项江、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90 |
落实项目人员的业务培训。 |
5 |
县妇幼保健院 |
王昆德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9.2计划生育指标落实情况 |
91※ |
已婚育龄夫妇享有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项目落实率达100%,药具服务满足育龄人群需求。 |
15 |
县妇幼保健院、各医疗机构 |
王昆德、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92 |
实施避孕药具不良反应/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年百万人口报告率达300例以上。 |
15 |
县妇幼保健院、各医疗机构 |
王昆德、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93※ |
育龄群众获得规范的避孕节育服务,术后随访率达到90%。 |
10 |
县妇幼保健院、各医疗机构 |
王昆德、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94※ |
出生人流比逐步下降。 |
10 |
县妇幼保健院、各医疗机构 |
王昆德、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10.群众满意(60分) |
10.1 |
95 |
服务环境温馨、整洁、安全。 |
5 |
县妇幼保健院、各医疗机构 |
王昆德、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服务环境 |
||||||||
|
10.2 |
96 |
服务流程完善,广泛开展便民服务。 |
5 |
县妇幼保健院、各医疗机构 |
王昆德、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服务流程 |
||||||||
|
10.3 |
97 |
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为重点,开展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实施医德医风考评制度。 |
10 |
县妇幼保健院、各医疗机构 |
王昆德、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职业道德教育 |
||||||||
|
10.4 |
98 |
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
10 |
县妇幼保健院、各医疗机构 |
王昆德、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廉政风险防控 |
||||||||
|
10.5 |
99 |
落实院务公开制度。 |
10 |
县妇幼保健院、各医疗机构 |
王昆德、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院务公开 |
||||||||
|
10.6 |
100 |
通过多渠道接受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监督,实名投诉举报回复率达到100%。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90%以上。 |
20 |
县妇幼保健院、各医疗机构 |
王昆德、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
2019年5月31日前 |
||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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