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文日期 |
var wzly = ‘2018-04-25’; |
| 发布日期 | 2018-04-25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文号 | 修府办函〔2018〕34号 | 发布机构 |
var wzly =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内容概述 |
var nrgs = ‘修府办函〔2018〕34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文县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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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修文县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修文县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62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科学有序开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18〕16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发展战略,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和农业生产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推进都市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科学划定的原则。综合考虑消费需求、生产现状、水土资源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水稻、玉米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油菜籽)保护区,落实到具体地块。
——坚持统筹兼顾、持续发展的原则。围绕保核心产能、保产业安全,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生产与生态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建设合力,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改善。
——坚持政策引导、农民参与的原则。完善支持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充分尊重农业自主经营的意愿和保护农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积极引导农民参与“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鼓励农民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持续增加农民收入。
——坚持完善机制、建管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两区”建设和管护工作,稳定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种植面积,保持种植收益在合理水平,确保“两区”建得好、管得住,能够长久发挥作用。
(三)划定目标
以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成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布局为依据,科学合理划定“两区”范围, 结合实地勘查,对划定的“两区”范围进行核实、认定,并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完成上图入库、建档立卡、登记造册等工作任务。到2019年2月底前完成全县十乡(镇)“两区”地块的划定任务,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14万亩,其中:水稻7万亩,玉米7万亩;划定重要农产品(油菜籽)生产保护区8万亩(可与粮食生产功能区重叠),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两区”建设任务,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促进全县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合理划定“两区”
1.统一制定划定标准。“两区”划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坝子地区相对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山区相对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10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具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种植传统,近三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优先选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进行“两区”划定。(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生态局、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
2.逐级分解任务。根据全县“两区”划定总规模和现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结合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种植面积等因素,将划定任务分解落实到十乡(镇)(详见附件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划定标准和任务,综合考虑当地资源禀赋、发展潜力、产销平衡等情况,将各乡(镇)的“两区”面积细化分解到村。(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生态局、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抓好精准落地。
(1)边界划定。以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成果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为基础,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布局,落实“两区”布局优化任务,科学合理划定我县“两区”。优先将坡度在15度以下、近三年内播种面积基本稳定、生态环境良好,坝子地区相对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山区相对集中连片不低于10亩的耕地划入“两区”范围,全县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14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8万亩。严禁将退耕还林的耕地、生态条件脆弱的耕地、受污染且未列入治理规划的耕地以及因生产建设或自然灾害严重损毁且不能恢复耕种的耕地等划入“两区”范围。“两区”边界应参照实地有明显标识作用的现状地物、自然地貌、人工地物界线、行政区域界线以及权属界线等进行标识。(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生态局、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开展“两区”上图入库、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将已经划定的“两区”范围,落实到具体地块,并统一编号、标明“四至”界线及拐点坐标、面积以及灌排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相关信息,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制成“两区”划定图,填写 “两区”划定台账、划定结果汇总表、管护责任一览表等。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实地勘查,查清“两区”片块、地块空间位置、数量等信息,确保“两区”划定图、数据与实地一致。对“两区”划定图、表、册的内容纳入数据库管理,建立集图形数据、属性数据、文档数据、影像数据为一体的“两区”数据库,形成全县“两区”布局“一张图”。(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生态局、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档案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检查验收与成果上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已经划定的成果经审核并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将划定成果、建档立卡等材料上报县农业局、县国土局、县发改局等部门。县级采取内业审核、内业监测和实地抽查验收的方式对全县“两区”划定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并经县政府同意后将全县“两区”划定成果报送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等部门。(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生态局、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督办督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大力推进“两区”建设
1.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等,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要求,统筹推进“两区”保护及建设。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和耕地基础地力。引导金融机构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信贷支持。加强“两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
2.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大“两区”范围内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积极发展“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带种、土地托管”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加强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管理服务。重点培育机耕机整机收、病虫害统防统治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提升农机、病虫防控作业的规模化和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在“两区”范围内大力发展优质稻、青贮玉米、鲜食玉米、优质油菜籽等特色粮油作物,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农产品品质和单产水平。“两区”范围外,要适度调减低效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大力发展蔬菜、水果、茶叶等高效经济作物,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强农业品种品质品牌建设,实现农民稳定增收,促进农业增效。(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切实强化“两区”监督
1.依法保护“两区”。根据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田水利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两区”的保护。严格“两区”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确保其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国土局、县农业局)
2.落实管护责任。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将“两区”地块的农业基础设施管护责任落实到经营主体,签订“两区”管护责任书,建立落实激励约束机制。创新农田水利工程建管模式,鼓励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新型经营主体等参与建设、管理和运营。(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
3.实行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两区”监测监管体系,定期对“两区”范围内农作物品种和种植面积等进行动态监测,深入分析相关情况,实行精细化管理。建立“两区”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更新“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开放“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接口,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国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划定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1月至5月)
制定全县“两区”划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时间安排、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等,开展宣传发动、摸底调查、资料收集、技术培训等工作。
(二)边界划定,开展业内分析及实地勘查(2018年6月至9月)
根据“两区”划定标准和目标任务,结合相关规划及农业产业布局等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初步确定出“两区”划定图的点和范围;再开展实地勘查,查清“两区”片块和地块空间位置、数量、边界;最后根据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确认无误后对“两区”划定图、表、册的内容纳入数据库管理,建立集图形数据、属性数据、文档数据、影像数据为一体的“两区”数据库,做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一张图”。
(三)公示公告(2018年10月)
“两区”划定图等公示公告材料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公示,若群众提出异议,要及时进行踏勘、测量、核实、修正,并再次公告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盖章确认后上报。
(四)设立标牌(2018年11月-12月)
对“两区”划定成果统一设计标志牌、界桩。标志牌标明“两区”类型、编号、面积、建成年份、建设地点、建设与管护单位、责任单位和立牌单位,并标注“两区”标识。“两区”标志牌一经建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毁或者擅自改变。
(五)验收与报备(2019年1月—2月)
“两区”划定数据库质量检查验收采取内业审核、内业检测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县农业局牵头组织初查,并做好迎接省市组织的检查验收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生态局、县水务局、县档案局及乡(镇)等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两区” 划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两区”划定工作的顶层设计、政策制定、统筹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局,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协调调度。
(二)强化资金保障。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划定、建设、管护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预算资金主要用于“两区”的划定、建设及保护等工作方面,在“两区”划定期间对面积、片(块)数量、四至范围等空间外业勘查和上图入库、建档立卡等工作(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安排落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活动,营造有利于“两区”划定、建设及管护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宣传报道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典型,促进“两区”划定、建设及管护工作有序开展。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全县“两区”划定工作纳入县政府重大工作目标内容进行考核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乡(镇)内的“两区”划定、建设及管护工作负总责,对划定工作明确推进时间表,县“两区”划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两区”划定工作实行“月通报、季督查、年考核”,县督办督查局将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考核问效。
附件:1.修文县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
2.修文县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分解表
附件1
修文县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
为抓好我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简称“两区”)划定工作,成立修文县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谭永红(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何长松(县委办副主任、县农业局局长)
朱启祥(县政府办副主任)
杨全明(县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成 员:张 晖(县发改局副局长)
陈海燕(县财政局副局长)
唐文平(县生态局副局长)
李永强(县国土局副局长)
周 翔(县水务局副局长)
路登荣(县档案局副长)
熊 桔(县农业局副局长)
王 林(县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方 杰(龙场镇副镇长)
覃 鹏(扎佐镇副镇长)
曹 进(久长镇人大主席)
朱 兴(六广镇党委副书记)
秦晓雷(六屯镇党委副书记)
杨 志(小箐镇副镇长)
顾庆军(谷堡镇副镇长)
陈 记(洒坪镇组织委员)
胡焱明(大石布依族乡组织委员)
杨 国(六桶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局,由何长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熊桔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两区”划定相关工作,工作人员从局属各站办抽调。
附件2
修文县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分解
|
乡镇 |
基础数据(万亩) |
粮食生产功能区(万亩) |
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万亩) |
||||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其中水田面积 |
功能区面积 |
水稻 |
玉米 |
保护区耕地面积 |
油菜 |
|
|
龙场镇 |
5.8898 |
1.6574 |
2.00 |
1.60 |
0.40 |
1.15(重叠区) |
1.15 |
|
扎佐镇 |
2.6887 |
0.9282 |
1.25 |
0.85 |
0.40 |
0.70 (重叠区) |
0.70 |
|
久长镇 |
3.8458 |
1.0015 |
1.45 |
0.95 |
0.50 |
0.85 (重叠区) |
0.85 |
|
六广镇 |
5.8194 |
0.7261 |
1.65 |
0.55 |
1.10 |
0.95 (重叠区) |
0.95 |
|
谷堡镇 |
5.9468 |
1.6571 |
1.45 |
0.75 |
0.70 |
0.80 (重叠区) |
0.80 |
|
六屯镇 |
4.0878 |
1.1509 |
0.95 |
0.65 |
0.30 |
0.55 (重叠区) |
0.55 |
|
小箐乡 |
6.6863 |
1.4375 |
1.40 |
0.70 |
0.70 |
0.80 (重叠区) |
0.80 |
|
洒坪镇 |
4.5955 |
0.5837 |
1.05 |
0.35 |
0.70 |
0.60 (重叠区) |
0.60 |
|
大石布依族乡 |
2.7921 |
0.3384 |
0.75 |
0.15 |
0.60 |
0.40(重叠区) |
0.40 |
|
六桶镇 |
6.7677 |
0.7598 |
2.05 |
0.45 |
1.60 |
1.20 (重叠区) |
1.20 |
|
合 计 |
49.1199 |
10.2406 |
14 |
7 |
7 |
8 (重叠区)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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