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文日期 |
var wzly = ‘2018-03-08’; |
| 发布日期 | 2018-03-08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文号 | 修府办发〔2018〕2 号 | 发布机构 |
var wzly =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内容概述 |
var nrgs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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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屯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工作部门:
开阳县王车水库工程是一座集供水、灌溉和旅游的综合性水利工程,为小(1)型水库。根据建设征地范围,水库淹没区左岸部分涉及我县六屯镇大木村。为了确保实物指标的准确性,减少国家和移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参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79 号)的有关规定,现就禁止在开阳县王车水库淹没区涉及我县部分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王车水库淹没区涉及我县部分新增任何建设项目和种植林木。实物调查的数量、种类要以设计单位和地方政府共同调查认可的数据为准,以后新增内容不予认可和补偿。
二、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并按照正常建设管理程序经过各级相关部门批准的在建工程作如下处理:
(一)991m 回水范围内以下全部受淹的工程立即停建;
(二)991m 回水范围内以下部分受淹,但不至于丧失工程主要功能和工程效益部分受损失的工程是否停建,请六屯镇人民政府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 1 个月内,将有关工程项目名单报县相关部门和设计单位研究决定。
三、六屯镇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控制王车水库淹没区涉及我县部分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得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违反本通知的,一律不负责移民搬迁安置和新增实物补偿。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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