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全市消防 工作目标考核情况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18〕32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8-03-07 发布时间: 2018-03-07 22:25
文件有效性: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筑府办函〔2018〕32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全市消防

工作目标考核情况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为切实掌握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以及市直有关部门2017年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根据《贵阳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筑府办函〔2013〕255号),2017年12月25日至30日,市政府组织4个考核组,对各地落实《贵阳市2017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情况进行了年度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一)优秀等次: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白云区人民政府、观山湖区人民政府、修文县人民政府、息烽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

(二)良好等次: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花溪区人民政府、乌当区人民政府、清镇市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三)合格等次:云岩区人民政府、南明区人民政府、开阳县人民政府。

二、主要工作成效及措施

(一)抓住责任,突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一是深化消防工作机制落实。全市各级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查找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和危险领域,制定有效可行的整治措施,及时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二是强化政府督导。全年各级召开消防安全联席会议48次,为推动全年社会消防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市、区两级政府均制定了《“十三五”消防发展规划2017年度执行计划》,安排部署2017年社会消防工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适时开展消防工作检查、督办、考核、奖惩,狠抓目标责任书的落实。三是推动行业、基层组织、单位落实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按照《贵阳地区七类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教育、民政、住建、商务、文化、卫生、旅游等行业部门加强对汗蒸洗浴场所、电气火灾、高层建筑、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幼儿园)、文物古建筑、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大型城市综合体、农村村寨等消防安全监管。各区(市、县)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并以创建“消防安全社区”为载体,落实政策、资金,大力推广简易消防设施进小区、进家庭。(二)抓住源头,突出打牢消防工作基础。一是落实重点规划。结合城镇化建设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编制、出台《贵阳市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2016-2030)》、《消防队(站)建设发展规划》,有计划推进公安现役消防队(站)、政府专职消防队(站)、政府志愿消防队(站)建设。二是强化同步建设。进一步优化城镇消防安全功能布局,在加快老城区消防供水、消防站点和消防通道等基础设施改造和建设步伐的同时,确保新建城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镇建设同步到位。三是精准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由公安消防部门牵头,联合住建、规划、安监、交通、水务等部门,以10类重点场所(区域)消防安全状况和4个方面消防安全保障要素为重点,建立评估模型进行专题攻关,深入摸清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火灾高风险区域,形成13余万字的贵阳市消防安全形势评估报告,增强了火灾防控的前瞻性和主动性。

(三)抓住防控,突出社会面火灾隐患的整治。一是大力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夏季消防检查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辖区火灾预防和管控特点制订本地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计划,先后组织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轨道交通施工现场、仓储物流、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民政福利机构等专项整治,保持火患治理高压态势。据统计,各区(市、县)公安消防机构全年共检查单位40580家(次),下发责令改正文书33801份,行政处罚案1402份,责令“三停”单位457家,拘留179人,罚款1597.1万元。二是强力推进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挂牌督办完成了27家(省级6家,市级6家,县级15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治;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的通知》,持续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着力培养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变单位被动查为主动防。三是盯紧消防安全重点区域。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按照冬春火灾防控、夏季消防检查等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汗蒸洗浴场所、电气火灾、高层建筑排查治理等专项工作,部署开展以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和不放心单位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2017年,消防、安监、住建、工商、民政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538余次,新增简易消防设施898套,设立电动车集中存放点58个,有力缓解了老旧小区火灾频发的难题。南明区花果园社区消防物联网监管试点成果得到公安部领导的高度肯定,先后30余个省内外单位来队进行参观学习,并在公安部召开的“智慧消防建设暨火灾高危单位防控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四)抓住保障,突出消防工作经费和装备保障力度。一方面加大消防经费的投入。2017年全年落实经费2.27亿元,其中业务经费1亿元,同比上涨5.52%;各区(市、县)均按要求批复了专项经费预算,并拨付到位,其中白云区、息烽县业务经费超额完成,分别达到982.85万元、429.1万元;高新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经费超出责任目标700万元,为提升部队战斗力、推动消防事业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另一方面全面落实消防车辆装备建设任务。2017年各区(市、县)共投入经费6500余万元,采购全进口压缩空气泡沫车、指挥车、宣传车和发电车等15辆执勤消防车和34000余件(套)器材装备,深入推进消防装备建设提质升级。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看,各区(市、县)在落实2017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上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

(一)消防工作责任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目标责任书要求各级行业部门要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各级教育、民政、住建、卫生计生、旅游、商务等部门要制发实施方案,研究推动所属行业单位贯彻落实《贵阳地区七类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培树行业标准化试点单位,但是从实际考核情况看,各地落实情况均存在不到位的现象。主要体现在,部门工作部署流于形式,制定的工作方案缺乏针对性、操作性,培树试点质量不高,没有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有的甚至没有将具体的《标准》印发给所属的行业。此外,对行业所属单位整改落实火灾隐患情况未组织进行有效的跟踪和督促。市商务局未组织本行业试点单位培树并召开现场会;市工商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质监局、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均未落实行业系统内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云岩区、清镇市、息烽县、修文县等区(市、县)教育、民政、工商、住建、质监部门消防安全检查普遍流于形式,对重点专项工作落实有待加强;花溪区和经开区教育、民政、卫计部门未按照省安委下发电气火灾专项整治方案阶段任务要求开展工作。

(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速。全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整体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一方面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不到位。通过考核组现场测试,抽查的消火栓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埋压、圈占、遮挡、锈蚀、无水、漏水、压力不足等情况,充分暴露出各地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工作日常管理、维护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地。另一方面部分地区部队营房建设推进缓慢。南明区龙洞堡大(中)队、富源路消防中队、花果园消防站、云岩区三马片区消防站(三马片区消防站改为杨慧消防站)、云岩区小型消防站未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建设并达到使用标准;云岩区马王庙消防站(马王庙消防站改为大凹消防站)和开阳二中队未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前期选址和手续办理相关工作;观山湖区商城东路消防站、乌当区应急救援大队建设工作还需加快进度;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客运东站消防站建设仍旧未完成选址工作。

(三)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有待进一步强化。一是到目前为止,云岩区、乌当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仍有部分社区未具体开展管理平台运用;二是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对消防工作高度重视,但是“上热下冷、层层衰减”的现象比较突出,尤其是乡镇、社区以及村(居)两委及派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不好,工作标准不明、质量不高;三是各地农村消防工作,特别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仍停留在工作计划上,没有实质性的推动。其中,一类重点村寨禾丰乡马头寨传统村虽按责任书要求建成了消火栓管网,但在2017年两次检查考核中消火栓均无水;四是社区、村(居)委会微型消防站建成率低,已建成的微型消防站,人员、装备根本就无法达到微型消防站建设要求。

(四)政府专职(志愿)消防队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2017年责任书明确清镇市犁倭镇、清镇市王庄乡,开阳县永温镇、禾丰乡,修文县久长镇、六广镇,息烽县九庄镇、流长镇应完成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但截至2018年1月,息烽县九庄镇消防车虽已签定购车合同,但还未购置到位;开阳县禾丰乡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鉴定率和持证上岗率低于20%;同时,专职队器材装备都存在不同程度缺配现象。

(五)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考评发现,部分社会单位管理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未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维护保养,普遍存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系统运行率达不到100%,辖区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维保合同签订率较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联网率低于70%。各地均未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畴,未能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实现培养社会消防安全明白人的工作目标。部分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基本的自防自救技能,是造成“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

四、2018年工作部署要求

(一)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领导责任,统筹抓好消防安全属地监管,找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性、实质性措施,严密防范,认真整治,尤其要切实将消防工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综合考评评价重要依据,加强消防重大问题研究和解决,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将消防安全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奖惩,从根本上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要进一步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贯彻落实《贵州省消防设施管理规定》,深化“大数据”建设在消防设施管理上的应用,积极推动“智慧消防”、物联网和消防远程监控管理平台建设,对消防设施运行实现远程监控和管理。各区(市、县)政府要进一步明确消防网格化建设,明确乡镇、街道和社区对沿街门店、小生产经营场所和居民楼院的消防管理责任,健全消防网格组织机构及职责,落实经费保障和奖惩措施。不断深化“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建立社区消防体验中心,居民楼院逐一明确消防楼院长,落实居民住宅和“九小场所”网格管理责任,落实电动车停放、充电规范管理,100%的社区完成创建工作。推进社区微型消防站和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对微型消防站达标验收标准进行提档升级,推广“花果园”模式,实现微型站实体化运行,60%的微型消防站完成达标验收工作,不断提高基层防控火灾能力。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消防经费保障标准体系,加大经费投入,按照消防规划和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消防队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建设,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的理念。要在建立健全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机制上下功夫,加大公益消防宣传力度,实施多元化社会消防培训,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九进”活动,普及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和自救逃生知识技能,切实将消防安全送到老百姓身边,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共同做好消防工作。

(四)要进一步加大当前火灾防控力度。冬春火灾防控期间,火灾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冬春火灾防控部署要求,紧盯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少数民族村寨、文物古建筑、产业园区等火灾高危场所、区域性火灾隐患开展专项整治,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顽症。要结合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整治措施,依法从严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除患的强劲态势,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

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市直行业部门必须要坚持问题导向,研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加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政府统揽,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攻坚整改。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着力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切实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贵阳建设成为公平共享创新中心城市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附件: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任务整改清单

                                  2018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目标任务整改清单

一、云岩区

(一)行业部门工作履职有待加强,对本级行业领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铁路技校和云岩区人民医院存在搭建彩钢板夹心聚氨酯泡沫板房;

(二)营房建设任务推进工作缓慢,云岩区三马片区消防站(三马片区消防站改为杨惠消防站)、小型消防站未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建设并达到使用标准;马王庙消防站(马王庙消防站改为大凹消防站)未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前期选址和手续办理相关工作。

二、南明区

营房建设任务推进工作缓慢。龙洞保大(中)队、富源路消防中队、花果园消防站未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建设并达到使用标准。

三、花溪区

(一)未对下级政府、所属部门和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情况定期进行奖惩;

(二)行业部门未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本级行业领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不力,教育、民政、卫计未按照省安委下发电气火灾专项整治方案阶段任务要求开展工作。

四、乌当区

(一)未实施网格员消防工作绩效定期考评兑现奖励;

(二)乌当应急救援大队未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建设并达到使用标准。

五、白云区

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管理制度未落实;单位员工未经过培训。

六、观山湖区

商城东路消防站未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建设并达到使用标准。

七、清镇市

行业部门未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本级行业领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培树行业试点单位责任落实不力,行业部门对重点专项工作落实有待加强,民政局养老院简易消防设施安装、住建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不到位,工商、质监对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力度不够。

八、修文县

行业部门未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本级行业领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培树行业试点单位责任落实不力,行业部门对重点专项工作落实有待加强,民政局养老院简易消防设施安装、住建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不到位,工商、质监对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力度不够。

九、息烽县

行业部门未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本级行业领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培树行业试点单位责任落实不力,行业部门对重点专项工作落实有待加强,民政局养老院简易消防设施安装、住建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不到位,工商、质监对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力度不够。

十、开阳县

(一)禾丰乡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鉴定率和持证上岗率低于20%;

(二)开阳二中队未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前期选址和手续办理;

(三)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禾丰乡马头寨传统村落建成的消火栓管网无水(今年针对督查两次消火栓均无水)。

十一、经济技术开发区

行业部门未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本级行业领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不力,行业部门对重点专项工作落实有待加强,教育、民政、卫计未按照省安委下发电气火灾专项整治方案阶段任务要求开展工作。

十二、高新开发区

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管理制度未落实;单位员工未经过培训。

十三、贵阳综合保税区

(一)在建和已建项目,未办理相关消防手续。实地抽查消火栓有圈占、损坏现象;

(二)综保区消防站未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前期土地证办理和施工合同签订。

十四、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

未完成客运东站消防站建设前期选址工作。

抄送:市公安消防支队。

(共印40份)

原创文章,作者:市政府办公厅,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3347.html

(0)
市政府办公厅的头像市政府办公厅
上一篇 2018年3月7日 下午10:15
下一篇 2018年3月8日 下午5:25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