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文日期 |
var wzly = ‘2018-01-08’; |
| 发布日期 | 2018-01-08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文号 | 修府办函〔2018〕2号 | 发布机构 |
var wzly =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内容概述 |
var nrgs = ‘修府办函〔2018〕2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文县保障供气供煤供电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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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有关部门:
现将《修文县保障供气供煤供电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修文县保障供气供煤供电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保障供气供煤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县供气供煤供电工作,保证我县居民用气用煤用电安全稳定供应,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设身处地为人民群众着想,充分认识解决好群众温暖过冬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意义,将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
二、工作目标
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全力以赴做好迎峰度冬气、煤、电等能源供应保障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三、工作任务
(一)切实履行保民生主体责任
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障供气供煤供电,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部署,按照保民生工作要求,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忧。组织乡镇、社区,村(居)力量,深入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临时困难户,了解群众采暖方式和物资储备情况。在充分摸清基层群众基本采暖需求的基础上,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宜电则电、宜煤则煤的原则,确保取暖能源供应到位。(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县保障供气供煤供电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二)保障电、气、煤、油等重点领域能源供应
1.做好燃气供应保障工作。县保障供气工作专班要始终把优先保障群众生活用气放在首位,采取针对性优惠措施,对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临时困难户用气给予特殊支持。优化供给方案,制定完善“压非保民”应急预案,根据需要及时启动实施。加强燃气供需形势监测分析和峰值预测,认真梳理燃气供应保障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的保供方案,确保群众日常生活用气稳定供应。供气企业要及时与上游企业落实气源合同,提升调峰能力,保障稳定供气。(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保障供气供煤供电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2.做好煤炭迎峰度冬工作。县保障供煤工作专班要加强煤炭生产、运输、需求动态监测分析,及时协调解决供应中出现的问题,并制定工作预案,确保群众日常生活用煤稳定供应。煤炭生产企业要提前制定保供方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组织生产,加大煤炭供给力度,有效满足冬季发电和供暖居民生活用煤需求;认真落实保供责任,严格履行中长期合同,确保煤炭市场稳定供应。(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保障供气供煤供电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3.扎实做好电力保供工作。县保障供电工作专班要制定工作预案,加强沟通衔接,确保发电企业和供电企业生产运行正常,保障民生供电取暖需求。发电企业要落实稳定发电责任,加强电网运行调控,优化电网运行方式,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电力系统保持稳定,提供可靠电力供应。供电企业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要优化运行方式,保障居民生活及取暖用电稳定,不拉闸限电;要做好设备维护和检修,对变电站、重要输电线路等关键部位加强值守,强化电网运行薄弱环节的安全技术保障,做到配电网故障抢修安排及时到位,提高电力供应保障水平。(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县供电局;责任单位:县保障供气供煤供电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4.确保成品油稳定供应。县商务局要督促中石油、中石化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加强市场资源配置,发挥成品油供应主渠道作用,积极做好成品油运销衔接,确保成品油市场稳定,同时要保持合理库存水平,满足不同品种牌号油品需求。(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保障供气供煤供电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三)做好应急储备,降低突发事件影响
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应急预案,坚持底线思维,未雨绸缪,细化各项应对措施,加强应急演练,适时启动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各类突发事件对煤、电、油、气保障工作的影响。县住建局要督促县燃气公司抢抓天气良好时机以及利用峰谷差,及时补充管存及LNG储备,确保应急调峰需求。县工信局要督促县有关煤炭企业完善储煤设施,提高社会存煤能力,确保储备5万吨应急煤炭;要加强对全县生活用煤群众摸底排查工作,确保群众生活用煤底数清、情况明,按照每户用煤群众今冬明春2吨标准做好应急储备。(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保障供气供煤供电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四)加强需求研判,保障生产生活需要
产煤乡镇要结合产能情况、可供资源等研究提出保供措施,煤炭供应保障难度大的乡镇要摸清重点行业用煤情况,制定可操作用煤工作预案,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用煤需求。电力供应偏紧乡镇要及时制定有序用电方案,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用电需求。要科学制定成品油、燃气应急保供预案,采取必要的需求侧管理措施,科学确定减停供次序,确保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大活动成品油和天然气的稳定供应,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用油、用气需求。(牵头单位:各乡镇、社区,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保障供气供煤供电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五)狠抓安全生产,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县安委办<县安监局>要督促过境县管道企业、燃气供应企业、油库(加油站)经营单位、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供电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预警监测,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各乡镇(社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稳定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抓实、抓细、抓好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促进煤、电、气、油安全生产和稳定供应。(牵头单位:各乡镇、社区,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保障供气供煤供电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六)加强价格监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开展供气、供电领域价格重点检查,对企业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在工程改造、安装中乱收费等行为,依法严肃处理。一是加强天然气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利用能源供应紧张形势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二是加强供电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乱涨价、乱收费行为。(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保障供气供煤供电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七)推进信用建设,规范市场主体行为
各有关单位要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积极推动煤电油气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促进煤电油气保障长效机制建立。开展煤电油气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落实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对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维护正常的行业秩序。积极建立相关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全部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双公示”系统上报数据进行公示。(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政务中心;责任单位: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相关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各乡镇、社区,经开区、县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保障煤、电、气、油安全可靠供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国家、省、市、县的安排部署上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于2018年1月12日前修改完善本单位工作方案及行业领域应急预案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压实保供责任。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在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切实履行好社会责任,完善保供方案和应急预案。要把保障民生作为优先保障重点,在重点区域、重要环节层层落实保供责任。相关企业于2018年1月12日前将保供方案和应急预案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三)形成保供合力。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联合采取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督促用能单位进一步节能降耗,并依法严肃查处盗用天然气、破坏天然气供应设施设备及管道等违法行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加强市场监测,加大协调指导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切实形成保供合力。县供电部门做好线路检修工作,确保供电线路安全稳定运行;县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运输综合协调,确保运输平稳有序;县发改部门要加强能源价格监管,切实维护能源市场秩序;县住建、卫生计生、文旅、教育、商务、市场监管、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党政机关、医院、商场、学校、养老院等重点民生领域冬季供暖需要。
(四)加强应急值班。从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3月15日,各乡镇、社区、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在岗值班值守和日报告制度,严肃值班纪律,畅通信息渠道,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对能源供应紧急情况要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和第一时间报告,确保在极端条件下能源供应到位,保障人民群众基本供暖需求和基本公共服务。各单位值班安排表于2018年1月12日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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