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文县十大行业治污减排全面达标排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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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04-28 文件有效性
文号 修府办函〔2017〕63号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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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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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经开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

《修文县十大行业治污减排全面达标排放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428

修文县十大行业治污减排全面达标排放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环境保护十大污染源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和〈贵州省十大行业治污减排全面达标排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贯彻落实全省十大行业治污减排全面达标排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17〕6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充分发挥环境标准引领企业升级改造和倒逼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通过依法治理、科技支撑、监督执法等措施,促进我县十大行业治污减排全面达标排放,切实提高我县环境质量。

二、工作重点

由于我县无磷化工(含磷矿开采)、火电、氮肥、铁合金行业企业,将对全县煤矿、水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有色金属、酿造、屠宰等六大行业实施污染治理。

三、工作步骤

(一)2017年

1.2017年5月底前完成全县六大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查评估工作。

2.2017年6月底前。完成煤矿、水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等三大行业重点污染源超标排放“一厂一策”整改方案的制定,及时实施整改,并将超标排放问题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

3.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有色金属、酿造、屠宰等三大行业重点污染源超标排放“一厂一策”整改方案的制定;完成煤矿、水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等三大行业重点污染源超标排放治理。

(二)2018年

完成有色金属、酿造、屠宰等三大行业重点污染源超标排放治理。

(三)2019年-2020年

巩固治理成果,实现我县各类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四、工作任务

(一)实施污染物排放排查评估。县生态局及其他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根据时限要求,对我县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对企业污染物产生量、处理能力、排污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实施超标排放治理。对超标排放的企业,督促其开展加密监测工作,并按时报告。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责令其明确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问题严重、无法达标的,依法关闭取缔。对重大问题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销号。对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和偷排漏排的,严肃重处并予以曝光。

(三)实施超标排污联合惩戒。严格按照《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580号)和《贵州省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黔环通〔2015〕227号)要求,依法依规对违法排污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实施限制市场准入、停止优惠政策、限制考核表彰等联合惩戒措施。

(四)强化日常监管执法。严格按照《修文县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修府办函〔2016〕28号)文件要求,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将工业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个网格责任人,明确监管要求和监管措施。县生态局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环境执法工作,全面落实“双随机”制度。积极开展暗查、夜查和突击检查,牵头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盯住企业排放口;对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守法企业,鼓励适当减少检查频次,降低抽查率,维护和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信息公开。除按要求保密的信息外,全面公开执法查处、监督管理,以及相关法规政策标准等信息。通过网络、电子屏幕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开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排放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对重点排污单位不按要求如实或按时公开环境信息的,要依法严格处罚。

(二)强化政策支持。认真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要求,积极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环境服务业发展,鼓励工业园区、企业聘请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作为“环保管家”,提供监测、监理、环保设施建设运营、污染治理等一体化环保服务和解决方案。县工信局要加强与省、市工信部门对接,结合“千企改造工程”申请对各企业污染治理工作给予政策和经费上的支持。

(三)强化制度衔接。县生态局要做好达标排放与排污许可制改革的衔接。对已发放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严格依据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开展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按照许可的方式、浓度和总量排放污染物。首次核发排污许可证后,应及时开展检查。

(四)强化信息调度。严格执行“日常督查、月报告、季调度、半年盘点、年度考核”制度;结合我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各乡镇、社区、县直部门及相关企业每月28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生态局),同时每季度、半年和年底分别报送工作总结;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3日前将工作情况汇总,并报县政府批准同意后送市生态委,同时每季度、半年和年底分别报送工作总结。

(五)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认真开展环境保护和治污减排工作,仔细评估,全面客观反映工作成效和存在的不足。县人民政府将进行抽查和跟踪评估,并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对环境质量一段时期得不到有效改善、区域内企业超标排放情况严重的,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单位进行通报,涉及违纪违法将依法查处。

附件:修文县六大行业治污减排全面达标排放专项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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