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市级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17〕59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7-04-28 发布时间: 2017-04-28 08:00
文件有效性:

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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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759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

2017年市级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为认真做好2017年市级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切实发挥督办示范效应和典型带动作用,提高办理工作水平和质量,按照市领导相关要求,现将《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重点代表建议一览表》《2017年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牵头及代表专业小组参与督办重点代表建议一览表》《2017年市政府领导领衔督办建议提案目录》及《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重点提案督办工作安排表》印发,并对做好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办理重点建议提案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承办工作,做到定人、定责、定进度、定时限,确保办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注重沟通,协同发力

主会办单位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拓展办理深度,对每一个重点建议提案都要认真研究,制定办理方案,加强与会办单位沟通,采取现场办理、跟踪办理、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办理工作。会办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责,主动提供情况,一起落实任务,一起商量措施,一起推进办理。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提案者和督办领导的意见、建议,要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提案者的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沟通,办前要了解意图,办中要沟通协商,办后要跟踪回访。对涉及到人、财、物等问题,创造条件,全力以赴予以解决,力求通过办理一件重点建议提案,解决一批类似问题,全面推动各项工作。

三、跟踪督办,确保实效

市政府办公厅与市人大选任联委、市政协提案委将加大全程跟踪督查力度,全面、准确掌握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情况,及时协调和帮助解决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办理工作不落实、敷衍应付和无故拖延办理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确保建议和提案得到有效落实或取得实质性进展。督办情况将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参考。各承办单位须将市级重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于201761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厅,由市政府办公厅统一答复(有主会办单位的建议提案,只需由主办单位汇总报送)。

办理过程中相关协调事宜,请与市人大选任联委办公室(联系人:侯匀生;电话:8798869213885035467)、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联系人:任俊蓉;电话:8798900118984822507)、市政协提案委办公室(联系人:董华萍;电话:8798983313984329119)联系。

附件:1.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成员会议领衔督办重点代表建议一览表

 2.2017年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牵头及代表专业小组参与督办重点代表建议一览

   表

 3.2017年市政府领导领衔督办建议提案目录

 4.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重点提案督办工作安排表(附件略)

2017428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文明办。

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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