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文日期 |
var wzly = ‘2017-02-03’; |
| 发布日期 | 2017-02-03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文号 | 修府办函〔2017〕12号 | 发布机构 |
var wzly =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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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修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2017年我县一季度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各乡镇、社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消防工作”的有关具体要求,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综合考评。各乡镇、社区、各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考核结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平安社区创建、“两严一降”考评范畴。
(三)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各乡镇、社区、各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网格化”治理工作,构建无缝隙、全覆盖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推进网格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数据采集、入户宣传等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职责。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强化消防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四)各行业部门要依法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消防工作。要全面落实主任责任,严格按照《贵阳地区七类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的有关要求,推动建筑工地、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酒店、旅游景区、易燃易爆等单位和场所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创建消防安全示范单位准备。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抓好自身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
二、抓好“两节”期间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各乡镇、社区、各部门要按照《修文县“两节”期间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组成工作组,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一是认真摸清辖区公众聚集场所底数,掌握场所消防安全现状,依法实施监管。二是转变监管模式。采取教学式检查、帮扶式整改和上门式培训等手段,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开展培训,切实培育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留下不走的“监督员”。三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形成“政府牵头、行业主管、单位负责”的工作局面。
三、持续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
各乡镇、社区、各部门要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文县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方案》(修府办函〔2016〕129号)的有关要求,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社区6条标准,认真组织开展好各项创建工作。县公安、民政、综治部门要按照《修文县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标准》有关要求,于2017年3月底联合对辖区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情况进行验收,提前完成创建的,可提前申请验收。县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创建情况进行抽查验收,验收合格的颁发“消防安全社区”牌匾。
四、持续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近期,全国连续发生多起较大亡人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乡镇、社区、各行业部门要按照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一是要依法履行消防网格化管理职责,紧盯“九小场所”和高层建筑密集的社区等重点区域、“老弱病残酒疯”等重点人群、以及居(村)民楼院的网格化检查巡查,重点检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情况,清理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违规停放充电、电缆井或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或堆放可燃物等问题,及时消除堵塞安全通道、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火等隐患,防止小场所发生亡人火灾。积极推广安装使用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提高物防、技防水平。二是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突出抓好重点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县住建、商务、文旅、教育、卫计、民政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社会福利机构、旅游景区(点)、文物保护单位等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县安监、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县生态文明等部门要加强核电厂消防安全检查,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县公安、县消防部门要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三是要结合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群租房排查等工作,按照《贵州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以及各类基层网格组织、治安联防队、保安巡逻队、微型消防站等力量,加大防火检查、夜间巡查力度,督促村(居)于2月15日前落实防火安全公约,发现违规用火用电取暖问题,及时劝导制止。县住建、文旅部门要督促古城、古村寨于2月15日前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火用电规定,成立防消一体化的微型消防站,开展防火检查尤其是夜间值班巡防,确保一旦发生火灾早发现、早处置。
五、强化消防宣传培训
(一)拓宽媒介实现精准宣传。各乡镇、社区要加大精准宣传力度,利用社区消防宣传大使、村寨鸣锣喊寨员、村(居)警务助理、消防协管员开展入户宣传,确保社区单元门、农村家庭普遍张贴或设置消防提示牌;要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村村响”大喇叭、社区平安小喇叭、社会单位应急小喇叭、景区广场音乐小喇叭播报内容。
(二)创新手段加强社会宣传。县宣传、工信、教育、民政、农业、文旅、卫计、安监部门要落实消防宣传教育主体责任,督促行业、系统、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一懂三会”和“三提示”要求。县综治、民政部门要重点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行动”等专项活动,加强社区和家庭消防宣传教育。
(三)加快推进社会消防培训。各乡镇、社区、各部门要利用购买公共消防服务的形式,扎实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活动;要继续深入开展国有企业、社会单位及乡镇、社区负责人、管理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要切实加强对社会化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力度,明确工作职责、依法审批登记、规范培训行为、严格质量管理。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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