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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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6-03-01 文件有效性
文号 修府办函〔2016〕17号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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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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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经开区管委会、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全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县政府决定自31日起至531日在全县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针对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运行不顺畅、消防安全检查不严格、火灾隐患整改不彻底、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县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行动,使各类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有效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召开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责任分工

(一)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负责组织辖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联合查处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消防违法行为。重点对50户以上的木质结构连片村寨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八个必查:必查消防水池是否有水;必查消防管网是否正常;必查消防机动泵是否能正常使用,是否明确专人养护;必查是否有柴草乱堆乱放;必查弱势群体人员是否落实监护人;必查是否落实鸣锣喊寨和值班守护制度;必查生产生活用火是否安全,取暖用火是否存在隐患;必查驻村干部和村干部是否组织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同时要对居民楼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疏散楼梯走道违规堆放杂物、锁闭安全出口、采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违章建筑等消防安全隐患。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是否制定消防规划,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市政消防给水设施等公共消防设施,园区企业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消防安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二)公安机关。负责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易燃易爆场所、重大火灾隐患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未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的单位依法严肃查处;公安派出所要对辖区九小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对村(居)民委员会消防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三)安全监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会同公安机关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综合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消防相关行政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是否健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

(四)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是否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日常教育课程,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教学楼、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安全疏散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是否定期组织学生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五)民政部门。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社会福利机构是否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措施,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实施消防安全条件改造。

(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风景名胜区、城市燃气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临时建筑耐火性能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用火用电是否规范,是否配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和必要的灭火器材,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健全;风景名胜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备,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等制度;城市燃气生产经营单位消防行政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日常生产管理是否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规程,是否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结合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同步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

(七)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高速服务区、客运站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站是否按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及车辆等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八)商务部门。负责成品油储存经营单位、超市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消防行政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落实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制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按要求落实有关防爆、防静电措施。

(九)文化旅游部门。负责公共娱乐场所、酒店、旅社、星级景区(点)和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消防行政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落实常态化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措施,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疏散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值守管理;文物古建筑内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用火用电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文物古建筑内违规开设经营性场所问题

(十)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医院建筑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存在占用疏散通道、擅自锁闭安全出口等消防违法行为,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是否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和培训。

(十一)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消防产品、电器线路、开关插座、取暖用具等产品质量的专项治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十二)电力企业。负责对供电、变电、发电设施(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按照《贵州省农村消防管理规定》组织农电工对农户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电器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是否存在乱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等不规范行为,对发现的用电安全隐患,要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整改,并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31日至37日)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经开区管委会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召开会议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层层动员。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经开区管委会和各行业部门工作部署方案于201637前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公安消防大队)。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638日至520日)。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经开区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第120号令)、《贵州省农村消防管理规定》,对辖区重点领域、行业单位、农村村寨开展拉网式检查,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和整治工作。对符合判定标准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火灾隐患集中区域,要填写《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火灾隐患集中区域统计表》(附件1),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将依法实施挂牌督办。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经开区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每周五将《全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2)上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袁真秀;电话:13511977492)。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6521日至531日)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经开区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汇总排查整治情况,总结梳理本单位、本部门火灾防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出台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巩固强化专项整治成果。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经开区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专项行动总结和《全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2),于2016530日前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县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经开区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理念,加强统筹调度,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二)从严整治,消除隐患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要依法督促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确实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工作计划,倒排工期,限期整改到位。对于久拖不改的消防安全顽疾,要采取非常手段,执行刚性执法标准,依法给予严查重处

(三)整资源,形成合力。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经开区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科学整合执法资源,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建立执法抄告机制,从容易衍生消防安全隐患的各类源头性问题入手,实现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无缝衔接,形成整治合力。

(四)检查督导,严肃追责。县政府将适时对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经开区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通报督办,督促推进工作落实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或火灾隐患集中区域进行挂牌督办,相关工作情况将纳入2016年度消防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约谈、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组织实施约谈;对责任不落实、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积极、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附件:1.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火灾隐患集中区域统计表

      2.全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3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火灾隐患集中区域统计表

单位(区域)

名称

地址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

备注

乡(镇)政府(行业部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全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

政府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

组织召开

会议(次)

下发文件

方案(份)

成立检查组(个)

出动检查人员(人)

检查单位

(家次)

检查农村村寨(个次)

发现隐患(处)

督促整改(处)

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或火灾隐患集中区域(个)

行业部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

成立工作组(个)

出动检查人员(人)

检查单位(家次)

检查农村村寨(个次)

发现隐患(处)

督促整改(处)

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家)

取缔(家)

吊销营业执照(家)

乡(镇)政府(行业部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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