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1947554 | 成文日期: | 2020-11-10 |
| 文 号: | 南府发〔2020〕51号 | 发布时间: | 2020-11-10 18:45 |
| 发布机构: |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 | 是否有效: | |
| 内容概述: | |||
为加快我区土地项目收储,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在贵阳市南明区实施贵阳市南明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参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予以搬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搬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搬迁范围:贵阳市南明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红线范围内房屋。
三、搬迁实施单位:贵阳兰祥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搬迁签约期限:2020年11月15日至2020年12月15日。
五、搬迁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
南明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方案.doc
2.
南明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助方案.doc
3.
南明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奖励方案.doc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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