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1947548 | 成文日期: | 2020-10-15 |
| 文 号: | 南府发〔2020〕40号 | 发布时间: | 2020-10-28 15:02 |
| 发布机构: |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 | 是否有效: | |
| 内容概述: | |||
因城市建设的需要,经相关部门批准,在贵阳市南明区进行南明区太慈桥监狱二期棚改项目建设。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予以征收:
一、征收范围:南明区太慈桥监狱二期棚改项目红线范围内房屋。
二、征收部门:南明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三、征收签约期限: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四、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附件:1.
贵阳至黄平高速公路工程(南明段)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
2.
贵阳至黄平高速公路工程(南明段)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方案.doc
3.
贵阳至黄平高速公路工程(南明段)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奖励方案.doc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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