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1947520 | 成文日期: | 2020-04-17 |
| 文 号: | 南府发〔2020〕9号 | 发布时间: | 2020-04-17 18:10 |
| 发布机构: |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是否有效: | |
| 内容概述: | |||
因城市建设的需要,经相关部门批准,在贵阳市南明区进行南明区太慈桥商住项目(原贵阳监狱)建设。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予以征收:
一、征收范围:南明区太慈桥商住项目(原贵阳监狱)红线范围内贵州省贵阳监狱公产房屋。
二、征收部门:南明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三、征收签约期限: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5月19日。
四、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附件:
南明区太慈桥商住项目(原贵阳监狱)国有土地上公产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助方案、奖励方案.pdf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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