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贵阳东站货场棚户区成片改造项目(06、07、08、10地块)房屋征收的决定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1947518 成文日期: 2020-04-17
文 号: 南府发〔2020〕7号 发布时间: 2020-04-17 18:00
发布机构: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是否有效:
内容概述:

因城市建设的需要,经相关部门批准,在贵阳市南明区进行贵阳东站货场棚户区成片改造项目(06、07、08、10地块)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参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房屋予以征收:

一、征收范围:贵阳东站货场棚户区成片改造项目(06、07、08、10地块)红线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房屋。

二、征收部门:南明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三、征收签约期限: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5月19日。

四、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附件:南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贵阳东站货场棚户区成片改造项目(06、07、08、10地块)房屋征收的决定贵阳东站货场棚户区成片改造项目(06、07、08、10地块)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助方案、奖励方案.pdf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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