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人民政府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1947526 成文日期: 2020-04-10
文 号: 发布时间: 2020-04-10 18:00
发布机构: 南明区司法局 是否有效:
内容概述:

为全力推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精神的贯彻落实,南明区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为抓手,大力实施“智慧政府”引领战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细化责任分工、强化督导考核、狠抓责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先后荣获全国法治区县创建先进单位、全国普法先进区、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区、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区、中国最具投资价值旅游名区等称号,连续五年入选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和投资潜力百强区,为建设以更高水平开放为引领的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区、城市更新先行示范区、社会治理创新应用区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顶层设计,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职责

强化组织部署。组建中共南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和四个协调小组,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了我区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及《南明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南党发〔2016〕11号)、《中共南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南法委通〔2019〕1号)、《南明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南府发〔2019〕224号)等文件,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和具体部署,明晰法治政府建设“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

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责清单”,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机制,区政府每年第一季度按时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和市委、市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常态化。区政府主要领导每年对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通报、工作要点出台等重要事项亲自审批,对我区在推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研究着力解决,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日程安排,作为重要工作推动。

强化考核指导。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挥棒作用,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和本部门绩效考评指标,法治政府建设指标纳入各乡、社区、区直部门和条管部门的目标绩效考核,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实行刚性扣分,强化考核结果应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实施数据引领,找准法治政府建设突破口

“大数据+政务”,在依法行政上求实效。致力推进智慧政府建设,树立政府数据分析决策思维,建立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形成依据数据决策、指挥、防控的科学机制,特别是南明区花果园社区大脑暨城市治理运营平台的建成,为全国大型社区的治理提供了“南明样板”;致力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以数据手段提高社情民意的收集、分析与研判能力,强化政府执法监督流程,推动“事后执法”规范化与“事前防控”精准化;致力强化廉洁政府建设,扎实推进“数据铁笼”建设,建成政务督查监察体系,构建反腐网络监督机制,形成政务运行智能监督系统;致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大数据+营商环境平台”,深化政府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现服务流程一体化、业务智能化。

“大数据+便民”,在服务民生上求提升。为解决民生“痛点”,以大数据为支撑,搭建了一系列民生需求汇聚平台。实施“大数据+教育”工程,推进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社交网络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智慧教育中的创新应用,提高全区教育现代化水平;试点运行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共治平台,通过“远程视频监控+平台监管学习+分级报告+三级联动处置+满意度评价”的“五联模式”,打造校园食品安全共治共管格局;推进交通大数据应用试点,建设和完善智能交通管理与服务信息平台,打造智能、快捷、绿色的城市交通网络;整合高清视频探头等资源,搭建大数据城管云平台,全力探索破解交通拥堵等“城市痛点”;实施“大数据+平安”工程,利用大数据手段,健全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侦破新体系。

“大数据+监管”,在市场监管上求创新。整合部门数据,建成南明区“智慧共治·社会共享”平台,涵盖1个综合管理应用平台,2个大数据调度中心和投诉举报调度中心,以及智慧监管、智慧企业、智慧大众、智慧协同4个手机APP前端的“1+2+4”系统,形成集数据采集、分析、应用等为一体的市场监管全流程体系,通过微企管理、学习培训、视频远程监管等三十余个应用模块,实现对市场监管数据的整合、分析、研判、决策、指挥的一体化集中控制。同时,依托平台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采用GPS定位的“扫码”检查,执法人员现场上传检查结果、取证照片到APP,实行“派单式”任务安排,形成全程数据化、全程留痕迹、全程可追溯、全程可公开的南明特色市场监管新模式。由于落地实施效果好,该平台获评了全国首届市场监管领域十大社会共治案例、2018年数字治理贵州省级典型示范项目、2018年度贵州全面深化改革优秀案例。

(三)优化政府职能,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印发了《中共南明区委办公室、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明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二十条措施>的通知》(南党办发〔2019〕7号),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在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方面。新建南明区政务服务大厅,坚持“能进必进、进必授权”原则,提升“一站式”服务功能,进驻部门由原来9家增至27家,服务窗口由44个增至198 个,进驻事项由299项升级到524项,基本实现 “一扇门、办全区事”。打造利便民的掌上办事平台,推广应用无介质电子营业执照,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其中,全国首创食品经营许可证APP申办、数字化场堪,办证时限压缩到原来的三分之一;全省首创手机申办微企,耗时由原来的2-3个月提速至8个工作日;全省首创注册登记APP全程电子化“零见面”办理,时限压缩至1日。让办事群众“一次都不跑”或“最多跑一次”,从而推进“一网办”服务便捷化工作。通过压缩事项办理时限,大幅提高即办件占比,到2019年底,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部门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100个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实现“一次办成”,让政务服务更高效。

二是在规范权责方面。制定《南明区行政执法权责清单》,严禁在权力清单以外私自增设其他行政权力,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依据权责清单编制南明区行政审批服务便民“七张清单”,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政府的次数;根据《贵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暂行办法》(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贵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五号)精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要求所有规范性文件都要经过区司法局审核,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18个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了废止,1个宣布失效,对13个予以保留的规范性文件修改后按程序予以公布。

三是在优化依法决策方面。建立健全“五项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规定,加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2019年区政府在涉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环境保护、城市管理、房屋征收、拆除违法建筑、处置危险房屋、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实施的重大行政决策未发生违法行为。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今年完成新一届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工作,由六家律师事务所指派业务能力强的律师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确保法律顾问工作质量。同时,印发了《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函发〔2018〕2号),要求各单位继续聘任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的律师担任本单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目前全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平台公司以及各乡(社区)、村(居)已经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四是在强化执法监督方面。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和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组织区政府法律顾问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突出问题导向,抽查行政执法案卷646卷,及时反馈问题、督促整改,提升全区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和质量。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按照《省政府执法办关于采用网络远程培训考试方式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培训考试以及制证工作的通知》(黔府法发〔2018〕3号)要求,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确保申领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的人员主体合法且均通过专题学习及考试合格,我区现有持证行政执法人员517名。严肃执行问责机制,对出现作风纪律涣散、政务服务效能低、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久拖不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部门,按程序进行问责处理。

五是在解决行政争议方面。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2019年全区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81件,无发生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全面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2019年全区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1件,受理43件,办结36件,依法纠正行政行为4起,落实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进一步畅通复议渠道,加强复议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四)打造法治品牌,巩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以行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项目化。2017年,下发了《中共南明区委办公室、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全面依法治区·共建法治南明”行动计划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办字〔2017〕27号),全面实施“法治南明”三年行动计划,按照“三个打造、四个建成、六个加强、九项机制”的工作思路,确立了41项具体工作任务,逐一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协作责任单位,形成合力,使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得到了全面实施,依法治区项目化推进取得成效。

以品牌塑造普法宣传新形象。为做好新时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南明区始终坚持将法治文化建设作为重要着力点,实施法治文化引领战略,通过“五个一”法治文化品牌打造,建成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院落、法治文化基地和普法驿站等共116个。其中,南明青云法治廉政文化广场荣获“贵州省十佳法治文化阵地”称号,南明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启体验式普法新模式,创新打造的南明区普法使者兰花娃“明明”成为全省具有相当知名度的普法品牌,增强了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影响力。

以互联网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建成“三纵七横、线上+线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区21个乡(社区)185个村(居)实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形成覆盖城乡的“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研发南明区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以“互联网+微便民”为主旨,集法律在线咨询、公证预约办理、人民调解、律师专家库、法律援助在线申请和法治宣传教育在线直播点播等9大功能为一体,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获得相应的法律服务。

以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三调联动调解机制,在全区218家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相应成立了南明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室、花果园矛盾纠纷联动调解中心和南明区民商事案件调解中心等各类调解组织。其中,花果园矛盾纠纷联调联动工作自2019年6月正式启动以来,共接待群众调解咨询830件,受理申请1527件,调解成功1328件,调解成功率达到86.7%,实际达成协议涉及金额1.55亿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273万元。具有南明特色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落地见效,积极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南明区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新要求,以及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制机构力量较为薄弱,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不适应;“放管服”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入;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认真加以改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和新任务,对标《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筑党发〔2017〕20号)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对标创建标准,逐项分解落实,狠抓薄弱环节,夯实工作基础,抓出工作成效。参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制定我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部门间均衡发展。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调整南明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南明区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南明区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大数据为引领深入推进智慧政府建设。实施“大数据+政务+服务+监管”战略,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互联互通体系。按照《贵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暂行办法》(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贵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五号),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继续加强对各类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决防止与“放管服”要求不相符的文件出台。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22号),切实履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制定年度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工作目标,加快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持续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动各部门进一步依法取消证明事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

三是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找准制约权力的漏洞,扎紧权力的笼子,健全常态化监督制度,完善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向社会发布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途径,及时纠正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严肃追究违法行政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纪问责,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及时反馈法院司法建议和检察院检察建议。

四是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年底前做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执法情况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筑府办发〔2019〕9号)对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提升依法防控能力,进一步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要求完成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综合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工作。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岗证不一,离职离任的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清理,在上级部门指导下解决机构改革后新成立执法部门的有关问题。

五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时代新内涵,充分发挥“三调联动”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构建体系健全、程序规范、制度完善、运转有效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平台运用,将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及时录入平台,融入大数据。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严格将败诉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通过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六是加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拟定《南明区政府系统业务能力培训方案》,以理论为基础开展综合教育、经济能力、政策法规、自身素质等培训。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全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区政府领导,区直部门、各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在政府常务会议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举办两期法治专题讲座,切实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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