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1947426 | 成文日期: | 2018-03-05 |
| 文 号: | 南府发〔2018〕3号 | 发布时间: | 2018-03-05 15:36 |
| 发布机构: |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是否有效: | |
| 内容概述: | |||
南府发〔2018〕3号
南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贵州文化广场(河滨剧场)棚户区改造项目延长签约期限的公告
贵州文化广场(河滨剧场)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未签约的被征收人:
自2017年12月23日启动贵州文化广场(河滨剧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签约工作以来,得到征收范围内住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在签约期中,因申请价格复评、鉴定等原因,致使被征收人签约受到影响。经南明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贵州文化广场(河滨剧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签约期限延长至2018年3月26日。
特此公告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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