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贵州文化广场(河滨剧场)棚户区改造项目延长签约期限的公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1947426 成文日期: 2018-03-05
文 号: 南府发〔2018〕3号 发布时间: 2018-03-05 15:36
发布机构: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是否有效:
内容概述:

南府发〔2018〕3号

 

南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贵州文化广场(河滨剧场)棚户区改造项目延长签约期限的公告

 

贵州文化广场(河滨剧场)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未签约的被征收人:

  自2017年12月23日启动贵州文化广场(河滨剧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签约工作以来,得到征收范围内住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在签约期中,因申请价格复评、鉴定等原因,致使被征收人签约受到影响。经南明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贵州文化广场(河滨剧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签约期限延长至2018年3月26日。

  特此公告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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