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函〔2021〕103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21-12-27 | 发布时间: | 2021-12-27 09:45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贵阳市中医药服务
体系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的批复
筑府函〔2021〕103号
市卫生健康局:
你局《关于报请成立贵阳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的请示》(筑卫健呈〔2021〕144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充分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资金,加快推进贵阳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建设,现同意成立贵阳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请你们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统筹调度,强化部门协同,抢抓发展机遇,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建成投用,促进中医药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
附件:贵阳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2021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贵阳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为充分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资金,加强对贵阳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用地、资金(外资)筹措、项目推进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和尽早建成投用,市政府决定成立贵阳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成人员
组 长:市政府副市长(分管卫生健康)
副组长:市政协副主席、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督办督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人防办、市消防救援支队分管负责人,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要及分管负责人,观山湖区政府分管卫生健康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施机构)在市卫生健康局,由市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市卫生健康局代章。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统筹贵阳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收集、梳理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调度项目建设工作,如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请示报告或提请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负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务筹办,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及议定事项的跟踪督办工作;负责项目工作汇报、工作简报、总结报告等文字材料起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关系,与国家、省级部门进行对接和联络;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部门职能积极支持和推进市中医药服务体系项目建设相关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定期调度制度。领导小组工作例会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听取项目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实时跟踪工作进展,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二)信息报送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联络机制和信息报送机制,对项目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进行梳理汇总,以简报形式报市政府,原则上每周报一次;重要信息及时报送。各成员单位明确专职人员对接联络相关工作。
(三)督办检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项目建设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交办的事情开展督导检查,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督办督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人防办、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观山湖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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