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阳贵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修订)》的批复

文 号: 筑府函〔2021〕91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1-11-08 发布时间: 2021-11-08 09:45
文件有效性: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阳贵安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修订)》的批复

筑府函〔2021〕91号


市生态环境局:

你局报来《关于报请审定〈贵阳贵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的请示》(筑环呈〔2021〕158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阳贵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二、你局要会同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批复实施《应急预案》,加强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处置工作,推动各项应急措施落地落实。

三、你局要依法依规做好《应急预案》公布工作。若需调整变动,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四、原《贵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筑府办发〔2016〕2号)即行废止。


2021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创文章,作者:市政府办公厅,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12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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