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发〔2018〕37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8-12-28 | 发布时间: | 2018-12-30 00:48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市人民政府关于
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筑府发〔2018〕3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暂行管理规定》(筑府发〔2010〕26号)和《贵阳市机动车辆清洗场(站、点)管理暂行规定》(筑府办发〔2011〕39号)。
2018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29日印发
共印10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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