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函〔2020〕140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20-11-26 | 发布时间: | 2020-11-26 14:30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市人民政府关于花溪区黔陶布依族苗族乡
九眼井等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筑府函〔2020〕140号
花溪区、开阳县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花溪区黔陶布依族苗族乡九眼井、花溪区马铃布依族苗族乡红岩水库、开阳县南龙乡下街组、开阳县双流镇大龙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花溪区黔陶布依族苗族乡九眼井、花溪区马铃布依族苗族乡红岩水库、开阳县南龙乡下街组、开阳县双流镇大龙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二、请花溪区、开阳县政府根据划分方案,尽快实地标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界桩及警示牌等标识,加强管理,确保取水安全。
三、请花溪区、开阳县政府按照保护饮用水源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水源保护工作,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020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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