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函[〔2020〕42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20-04-24 | 发布时间: | 2020-04-27 14:50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
筑府函〔2020〕42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贵阳市停车场
建设指挥部的批复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现就成立贵阳市停车场建设指挥部批复如下:
同意成立贵阳市停车场建设指挥部,负责统筹推进贵阳市停车场建设事宜,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附件:贵阳市停车场建设指挥部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2020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贵阳市停车场建设指挥部成员名单及
工作职责
为统筹做好停车场建设相关工作,缓解全市“停车难、停车乱”问题,经研究,决定成立贵阳市停车场建设指挥部,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挥部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指 挥 长:王 嶒(副市长)
副指挥长:肖振能(市政府副秘书长)
俞 洋(市交委主任)
刘 荣(市交通集团董事长)
成 员:程雁枚(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华 晓(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 芹(市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欧阳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张 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伍向东(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王胜利(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李永前(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总工程师)
罗继荣(市审计局副局长)
田儒康(市交委副主任)
刘昌权(市林业局副局长)
林虹虹(市人防办副主任)
李 祥(市大数据局副局长)
杨海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段 蓓(云岩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张红梅(南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周 印(花溪区政府副区长)
彭 华(乌当区政府副区长)
刘 浩(白云区政府副区长)
刘俊生(观山湖区政府副区长)
宋显胤(清镇市政府副市长)
左 军(修文县政府副县长)
李明伟(息烽县政府副县长)
张 勇(开阳县政府副县长)
王益彬(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谢秩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志荣(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
兰 京(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
商 霖(市交通集团副总经理)
张 群(贵阳市智慧停车公司董事长)
指挥部下设“一办四组”,即指挥部办公室、规划建设组、片区协调组、资金管理组、督办督查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从市交委、市交通集团、贵阳市智慧停车公司抽调专人集中办公。
(一)指挥部办公室。
主 任:肖振能(市政府副秘书长)
俞 洋(市交委主任)
副主 任:田儒康(市交委副主任)
张 群(贵阳市智慧停车公司董事长)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部日常事务;负责统筹调度各组之间工作;负责协调联络各级各部门办理完善相关手续,推进工作顺利开展;负责上级精神的传达和工作信息的报送;负责指挥长例会、办公室调度会会务工作;负责重要公文起草及相关材料送审、送签、印发、归档等工作;负责对项目宣传工作进行系统策划和组织;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规划建设组。
组 长:俞 洋(市交委主任)
张 群(贵阳市智慧停车公司董事长)
副 组 长:程雁枚(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欧阳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张 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伍向东(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永前(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总工程师)
王胜利(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刘昌权(市林业局副局长)
林虹虹(市人防办副主任)
李 祥(市大数据局副局长)
杨海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项目立项、可研、初设、规划方案及手续、招投标、用地、环评、林地建设等前期手续办理;负责具体项目的建设、监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审核施工交通组织方案和统筹协调建设期间的安全文明施工;负责做好建设项目成本控制,确保项目工程质量;负责项目涉及的管线迁改,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片区协调组。
组 长:各区(市、县、开发区)分管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土地征用、房屋征收工作;从规划布局、现场踏勘、设计编制、施工组织到交付使用全程参与;负责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本区域的相关问题;按照属地管理抓好项目建设涉及的信访问题排查、调处、稳控工作;配合做好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方案的实施;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资金管理组。
组 长:华晓(市财政局副局长)
副 组 长:罗继荣(市审计局副局长)
张 群(贵阳市智慧停车公司董事长)
主要职责:负责按照规定做好资金监管使用相关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督办督查组。
组 长:王 芹(市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副 组 长:田儒康(市交委副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对指挥部安排的重点工作加强跟踪督办;根据工作落实情况提出督办意见报市有关领导和指挥部;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抄送:贵阳市停车场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
(共印50份)
原创文章,作者:市政府办公厅,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1360.html